冒用他人医保凭证购药骗取医保基金 被判犯诈骗罪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24-11-25 19:18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24-11-25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违规重复报销、医保定点机构虚假建床申领补贴、医保审核人员玩忽职守致巨大损失等涉医保犯罪行为。在李某诈骗案中,李某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购药骗取医保基金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李某冒用参保人肖某华(2019年5月因病死亡)的名义,到某医院就诊开药,骗取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6643.58元。案发后,李某的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居民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表示,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有义务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不得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也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罪名,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方面因素,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以及对该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的决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曾洁赟 惠遥遥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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