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焕坤报道:11月28日,16届86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有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发放1亿元“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释放本地消费需求,吸引国内外游客来穗,激发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活力。
此次消费券发放进一步扩大了活动覆盖对象范围。根据《实施方案》,位置信息定位在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
据介绍,广州为提高消费体验、增加消费场景,将遴选多家平台参与活动,并已与银联广东、微信、支付宝、抖音、美团等密切沟通,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此次活动周期也有所拉长,拟于近期至2025年上半年开展,覆盖精品消费月、元旦、春季广交会等重要消费节点,分三轮、多周次进行滚动发放。首轮消费券将于近期发放,届时消费者可登录活动平台领取消费券参与活动。
消费券券面额度划分三档,分别是满200减50元、满500减100元、满1000减200元。根据《实施方案》,通过信用核查且能开具相应消费发票的餐饮企业,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企业均可报名。
《实施方案》鼓励企业进行全渠道营销宣传和推出让利优惠方案。通过优惠叠加,消费者在企业折扣基础上再享受政府消费券立减优惠,充分让利,形成便民惠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