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45岁胸外科主任刘磊因车祸逝世#的话题多次登上热搜榜。事故细节让人痛心不已——据报道,刘磊在过人行横道时,肇事车主驾车看手机,将其撞倒。血的教训,再次为道路交通安全敲响警钟。
相关研究显示,70%的致命事故都是司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开车时使用手机,大脑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时还慢30%,发生车祸的风险比正常驾驶高4倍以上。
沉迷手机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胁,并不只表现在驾驶者身上。近年来,各地因行人低头看手机导致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有研究显示,行人走路盯着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时的5%,平均反应速度会减慢16%到33%。
今天(2024年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和大家一起关注交通安全。说到出行,有些驾驶员朋友就想问了,很多时候明明感觉自己已经文明驾驶了,但罚单还是不期而至。因为,有些交规的冷知识,你不知道!派派君这就带大家了解那些你不知道的交通冷知识,看看到底有多冷。
这些交通安全“冷知识”,你知道有多冷吗?
什么?行人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大家的印象里,能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人不是飞速行驶的小轿车,就是庞大恐怖的重型货车,再不济,还有横行往来的电动车。
想不到吧?在道路上,最为弱小的行人也可能构成犯罪!认真研究一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你会恍然发现,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并没有对犯罪主体作出限制,也就是说,一般自然人都能够构成犯罪,所以,行人当然也能够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
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员死亡,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即使是行人,也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生命面前无小事,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要学会礼让,避免贪图一时的方便酿成悲剧!
不是吧?并非所有的绿灯都能通行!
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那是不是只要是绿灯就都能通行呢?其实不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你看到绿灯就一味前行,那就很容易“闯绿灯”哦!
一种情况是前方已经拥堵。这时候如果还硬要往前开,就会导致车辆在路口中间进退两难,很可能造成整个十字路口瘫痪,或者导致自己的车停在了路口中央禁止停车的黄色网格线内;还有一种情况是不礼让上一个遗留在路口的转弯车辆。在这两种情况下,就算是绿灯,也不要贸然前行哦,否则小心被罚款200元,扣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当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信号灯是绿色,大家也应该停车等候,千万不要让前方拥堵的路况雪上加霜。
此外,以下三种绿灯通行情形也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
1.将车辆停在网格线内
当交通信号灯为绿灯状态时,如遇行驶方向路口交通拥堵时,车辆应停在网格线以外等待,因为网格线是禁止停车区域,如若将车辆停驶在网格线内,该行为即认定为违法行为。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上
当交通信号灯为绿灯状态时,如遇行驶方向路口交通拥堵时,车辆应停在人行横道以外等待,因为人行道等同于禁停线,如若将车辆停驶在人行横道上,该行为即认定为违法行为。
3.未让行上个灯时遗留车辆
当交通信号灯为绿灯状态时,未让行路口内上个灯时未驶出路口车辆的,该行为即认定为违法行为。
这都不算?此“应急”非彼“应急”
不少司机认为,在高速公路上,“困了停车歇息”“换驾驶人”“设导航查地图”“打电话”“为小孩换尿布”,甚至“方便”等,都算紧急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停车。
交警表示,这是部分驾驶人自认为的紧急情况,都不算是紧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否则,将面临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且驾驶证将被一次记6分。
所谓紧急情况有三种: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三是驾驶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驾驶。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夜间及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这也罚我?新手上路不贴实习标,照罚!
刚考出驾照的新手上路,都必须在车背后明显位置贴一个大大的“实习”标志,这是法律规定,并且形状样式都有严格的标准,不能胡贴,一旦被发现新手上路没有贴“实习”标,按照规定会罚款100元。另外,在高速公路行驶,必须有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而如果你在实习期间内,被记满12分,那么你的驾照将被注销,也就是说,您还得重新到驾校报到,回炉再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有这好事?12分扣不完可换一个终身免检的驾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一样遵守交通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侵权人能够证明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其误工损失应当获得赔偿
当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继续工作、劳动的情形较为常见,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应根据其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以法定退休年龄来确定是否支持误工费。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应注意哪些?重点来了!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其中明确,通过路口时不得看手机、接打电话或听音频;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等等。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客户端、九派新闻、人民日报、河南日报客户端、央视新闻、新华社、中国教育报微信号、郑州交警、西安交警等)
话题主持丨记者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