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珠海携手保护前山河流域 协同保护规定明年1月1日实施

来源:金羊网 作者:张德钢、钟仁轩 发表时间:2024-12-20 07:21
金羊网  作者:张德钢、钟仁轩  2024-12-20

广东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首个协同立法明年1月1日实施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德钢、通讯员钟仁轩报道:12月19日,《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举行,两地有关单位就《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措施作介绍并答记者问。记者获悉,该《规定》是广东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首个协同立法成果,已在中山、珠海两市完成所有立法程序,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前山河流域发源于中山五桂山,流经中山市三乡镇、坦洲镇和珠海市香洲区,从磨刀门水道入海,是中山南部的主要泄洪通道,也是珠海、澳门的主要饮用水取水口,从顶层设计上为前山河流域的防洪排涝、水量调度等设定制度规范,是保障前山河流域内中山和珠海两市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重要举措。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中山、珠海两市将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并在立法过程中探索了立项协同、形式协同、起草过程协同、审议修改协同、内容协同、宣传协同、实施协同等“七个协同”机制。

记者留意到,两市的《规定》采用同一文本,分别表述,不分章节,共设二十条。围绕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提供联合协作路径、创新监督方式等三个方面设定了15项制度和机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建立长期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为两市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作提供法治保障。

在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方面,《规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争议协商机制、意见征询机制。其中,《规定》要求两市在制定有关前山河流域治理与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编制相关规划、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开发等活动时,应当互相书面征求意见。

在联合协作路径方面,《规定》对两地联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水安全保护、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工作分别提供了指引。其中,《规定》要求两市共享防洪调度信息,互联互通灾情,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流域内防洪排涝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提高流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和减灾效果。同时,《规定》要求两市建立水量调度和咸潮防御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水量调度和管理,共同抵御咸潮,保障流域内水资源安全。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已经在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潮剧保护,以及‘1+N’省市粤菜传承发展协同立法方面取得了成效。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作为省内首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为其他地市跨流域协同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更好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提供了学习示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徐颖骄表示。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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