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陈虹伶、赵玮玮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3日发布一批破产重整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发布的信息显示,某医院破产重整案是广东首例综合性民营医院执行转破产成功案件。
在该案中,某医院是东莞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民营医院,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于一体,有500余张床位,职工人数550余人。近年来,受关联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某医院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大量资产被多地法院查封、冻结。2022年5月,经债权人申请,东莞第一法院启动“执转破”程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7月,东莞第一法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根据债务人、主要债权人的一致推荐指定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和审查、资产评估、财务审计、预重整草案制定和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准备工作。法院与商会联合,招募引入意向投资人,不仅提供共益债支持医院正常经营,还向医院注入重整投资款6.2亿元,成功化解企业内部的治理问题和外部的债务危机。2023年1月19日,东莞第一法院在受理重整15天后,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9月22日,6.2亿元投资款全额到位,某医院得以重整再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本案是广东首例综合性民营医院执行转破产、预重整转重整成功的案件。东莞第一法院打好“自主协商”“司法支持”组合拳,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破产企业“破产不停产”。从决定启动“预重整”到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不到7个月,成功为深陷债务困境的某医院引入重整投资款,普通债权清偿率提升至51.23%,医院主体资格得以保留,550多名医护人员的就业生计得以稳定,有效促进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等多方共赢,实现社会资源价值最大化。
近3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分担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康美药业、广州浪奇等160余家企业重获新生,保留5万余个就业岗位,安置职工6万余人,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0个月,破产成本下降超20%。广州连续两年荣获全国营商环境评比第一,深圳连续多年位列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