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网络二手交易纠纷案呈逐年递增趋势,该院就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网络治理
文/图 董柳 谭静宜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如今,不少消费者把目光瞄向了二手商品市场,闲置物品交易日益活跃,相关纠纷也随之而来。
广州互联网法院统计显示,该院2022年至2024年共受理网络二手交易纠纷案件259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抓好司法审判落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延伸司法职能促进互联网平台治理,广州互联网法院以高水平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公正高效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持续为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网络二手交易纠纷案呈逐年递增趋势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统计,该院受理的网络二手交易纠纷案件连续两年增长率在50%以上。其中,2022年新收53件,2023年新收80件,同比增长50.94%;2024年新收126件,同比增长57.5%。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曹钰介绍说,涉诉二手商品以电子产品、日用品、模型玩具为主,超过半数为电子产品,占比52.9%,其次是日用品和模型玩具,分别占比25.87%和6.95%。案件主要为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引发的纠纷,原告绝大部分为买家(占比93.82%),极少数为卖家(占比6.18%),“纠纷往往在买家支付款项后未收到货物或者发现货物与描述不符时发生。”
曹钰还介绍,案件涉及的问题主要为描述不符、未发货或者质量瑕疵,其中,实物与卖家描述不符占32.05%、卖家未实际发货占18.38%、商品质量瑕疵占11.97%。
据悉,已判决的234件案件中,原告起诉主张“退一赔三”的有97件,主张“退一赔十”的有3件,共100件,即43%的原告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在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的案件中,获判决支持“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仅13件。
“二手交易平台的卖家虽然包括经营者,但更多的是出售个人闲置物品的非经营主体,而卖家是否为经营者对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影响。在纠纷处理中,我们需要综合考量卖家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认定卖家是否属于经营者,只有被认定为经营者的卖家才依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曹钰说。
提前确认收货易引发纠纷
不久前,网友钱某网购时遇到一个“坑”——
钱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桂某购买了预售徽章,下单后钱某在桂某的要求下提前点击确认收货。其后,钱某多次询问发货时间,桂某先后回应已在打包、近期发货,随后不再回复。后桂某未作解释直接在平台向钱某以转账方式退还购物款,钱某拒收并发起投诉。钱某发现桂某个人主页内仍在销售案涉同款商品,而价格已上涨。钱某遂起诉要求桂某退款并赔偿差价损失。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支持钱某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诉求。
“受卖家引导提前确认收货较易引发纠纷。二手交易平台在网络交易中具有保障交易的功能,实践中,有的卖家以‘向海外代购商品需要时间’‘行业惯例’等理由诱导买家在未实际收货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货,后卖家不发货甚至失联引发纠纷。”曹钰提醒消费者,“买家应在实际收到商品后在平台点击确认收货,平台再将商品价款支付给卖家,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买家钱货两空情况发生。”
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了另外一些问题:有的买家在未核实卖家身份的情况下,受到卖家引导脱离平台交易,导致买家权利难以保障。此外,审判中还发现商品情况主观性描述缺乏规范、平台验货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在李某诉唐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李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向唐某购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并申请了平台验货服务。唐某在商品描述中称“功能正常,电池接口未插,需自行插上”。平台验货中心经检测出具报告认定“外观瑕疵,不影响功能使用,检测软件识别不到电池信息,拔适配器关机”,该报告仅测试了未插上电池时的情况,未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李某确认该验货报告后收货,但自行拆机插上电池线后发现电脑仍无法开机,经笔记本品牌官方售后检测后认定为“电脑主板不良”。李某要求退货退款,唐某拒绝。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退货退款请求。
“商品与描述不符是网络二手交易纠纷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曹钰表示,当前,二手交易平台大多允许卖家在发布商品时仅填写主观描述,“质量非常好”“99新”“轻微使用痕迹”等语义含糊的描述易引发纠纷。
建议多措并举使二手商品流通更加规范有序
“电子商务提高了二手商品流通的便利性和流转速度,促进了消费频次提升,有利于扩大内需和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冬梅表示,二手交易平台是连接各方的纽带、是平台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对网络二手交易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目前,广州互联网法院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二手交易平台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方面,法院建议从强化用户实名认证、完善用户评价机制、对经营主体实施分类提示和管理、推动商品描述客观化四个方面,加强二手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
另一方面,法院建议提高二手交易平台验货的标准化水平。“建议行业协会、平台等制定二手商品检测的统一规范,完善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内容标准,提高二手交易平台验货检测的规范化水平,使检测更好地发挥客观反映商品情况、避免争议的作用。”刘冬梅说。
此外,广州互联网法院建议平台加大对纠纷的调处力度,“可以通过引入专业用户裁判、充分保障争议双方举证权利等方式优化争议处理机制,使更多纠纷更加快捷有效地在平台内化解。”
刘冬梅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要求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我们在审理网络二手交易纠纷案件过程中,一方面通过依法审判和调处明确了交易双方及二手交易平台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我们也致力于通过司法机关、二手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使二手商品流通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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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二手商品交易提示
为减少纠纷发生,广州互联网法院对网络二手商品交易参与主体作出以下提示:
1.合法诚信交易,如实描述商品
2.依约履行合同,及时发出货物
3.明示售后条款,厘清责任归属
4.避免脱离平台,防范交易风险
5.仔细阅读描述,关注用户评价
6.遵守平台规则,勿作提前确认
7.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权益
8.文明友好沟通,客观理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