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警方侦破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案件。有网店店主声称,仅需花费100元购买一块标识牌匾,就能成为某知名美食排行榜上的“黑珍珠”“必吃榜”餐厅,拥有源源不断的客流。近两年时间里,该店家就售出相关假冒牌匾上万个,以此非法牟利一百余万元。目前,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假冒“必吃榜”,损害了顾客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不容小觑。从顾客角度看,本是乘兴而来,满怀期待,钱花得不少,却吃到了“李鬼”、变成了“错付”。从市场角度看,假冒“必吃榜”,让一些餐厅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赢得了较大的宣传声势。这些餐厅打着“必吃”的旗号,挖下一个又一个的“坑”,长此以往,“劣币”就会驱逐“良币”,“必吃榜”变成了“踩坑榜”,市场就会变得浮躁,竞争也会变得无序。
一些餐厅经营者,不想着靠菜品和服务来“食”力圈粉,而是靠歪门邪道一步上“榜”。短期看,也许能吸引到一些慕名打卡者,但随着越来越多顾客发出“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这家店”的声音,这些餐厅即使有“必吃榜”护体,也终究会做成“一锤子买卖”,门庭若市的“李鬼”餐厅迟早会变得门可罗雀。“售出相关假冒牌匾上万个”,背后是上万个不正当需求。有关部门和平台要通过严格监管和教育引导,堵住“歪门邪道”,消除投机取巧的心理,用美味的菜品和周到的服务,抓住顾客的胃,登上真正“必吃榜”,用“食”力赢得顾客心。
对于制假造假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在某电商平台上输入“必吃榜”几个字进行搜索,发现仍然有人在制售此类牌匾。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必吃榜”在2018年就已经被平台注册成了商标。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制造和销售假冒牌匾,涉案金额远超5万元的立案标准,构成了侵害注册商标权的犯罪。对于投“假”取巧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才能形成震慑。电商平台也要当好“守门员”,拿好“探照灯”,一旦发现有制假造假相关案件线索,及时告知警方。
投“假”取巧,不如靠“食”力登榜。投“假”取巧,诓得了部分人、诓不了所有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长久。当“李鬼”餐厅真面目被揭开,也就该“关门大吉”了,制假造假者也就该锒铛入狱了。踏踏实实地做好每道菜、做优每项服务,“登榜”是水到渠成的事,登上的不仅是“必吃榜”,更是顾客心中的“榜”。
撰文 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