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在当地媒体发布《返岗通知书》,称单位一位刘姓员工自2002年起长期未到岗履行工作职责,引发关注,有人质疑为何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时隔20多年才登报说明。

记者曾尝试联系该员工未果,8月12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回复,部分情况并非网友猜测的那样。“失踪了,中心期间也多次找家属,只是没有在报纸上登出来。”工作人员说,更多情况不便透露,需向领导汇报,且不便给出该员工家属联系方式。
有律师指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30个工作日,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针对失联人员,需先穷尽电话、短信、联系家属等所有送达手段,登报是联系无果后的最后方式。若逾期未返岗,单位需由行政领导出具书面辞退意见,说明事实与理由,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即可。
来源 |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