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钓1.6米长巨型鳡鱼,绑车尾20码慢行获一路“注目礼”,当事人:咬钩溜了40分钟才弄上岸,花了590元做成50斤鱼丸;提醒:当心违反交规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8-12 21:04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8-12

近日,武汉街头一名男子将一条长达1米6巨型大鱼牢牢绑在车尾,慢悠悠地在路上行驶。这一幕被路人拍下后迅速刷屏,不禁让全网钓友集体“眼红”。

“长度跟我身高差不多,1米6,六十多斤!”8月11日,当事人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提起这条大鱼,依然难掩兴奋。他介绍,自己玩路亚已有14年,虽然以前也碰到过大家伙,但从未成功钓起过这么大的鱼。

“这次刚下竿没多久就咬钩了,但力气太大,足足溜了40分钟才把它弄上岸。”王先生坦言,由于鱼身长达1米6,而自己的后备箱只有1米2左右,根本放不下,“刚好车里有根拖车绳,索性就绑在车上。”

图/受访者提供。

对于网友调侃说,他将鱼挂在车尾“巡游”的行为,王先生直言不讳:“市区不能超速,也想绕几圈给大家多看一会儿。任何一位钓友,像这么大的鱼,有可能钓一辈子也碰不到。我玩了这个十几年,最多也就钓个三十多斤。”

他表示,这种“炫耀”其实是路亚圈的一种分享文化,“只要是有玩路亚的,钓到大鱼后都会跟钓友、路亚群分享,就是高兴!”

图/受访者提供。

记者了解到,这条“明星鱼”最终被王先生安排得明明白白。他透露,自己花了100元买猪肉,又支付了490元加工费,将这条60斤的大鱼做成了足足50斤的鱼丸。“鱼头我打算留下来做成标本。”王先生笑着说。

提醒:在机动车后悬挂物品当心违规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原文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在车尾临时悬挂重物,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万一固定不够牢固,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悬挂物可能会发生脱落。后方车辆看到前车有东西坠落,可能会下意识地踩刹车。后车急刹车,其他车辆就会因为躲避不及而撞上前车,造成连环追尾事故。

其次,车尾悬挂物还可能导致后车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其他车主看到悬挂物后,出于好奇就会一直盯着它们看,忽略了道路观察。

来源 | 九派新闻、长江云视频、荔枝新闻

编辑:束孟卿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