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8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意见”)和《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环万绿湖意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精准对接省委“1310”具体部署,为粤港澳大湾区两大重要发展区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两份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紧扣两大区域战略定位精准施策。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意见锚定“粤港澳大湾区生态花园、世界级森林温泉康养目的地”目标;环万绿湖意见聚焦打造“水生态产品重要供给地、水科技产业聚集地、水文化体验目的地及践行‘两山’理念实践样板”。意见将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审判全流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区域绿色发展的司法效能。
在生态保护层面,两份意见立足各自核心生态禀赋,强调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意见明确依法严惩乱砍滥伐、非法侵占生态红线等行为,支持林分优化、林相改善及“无废县区”建设,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性判决方式,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环万绿湖意见则强化饮用水源地全流域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养殖等破坏水生态行为,深化“东江流域跨域司法协作”“河湖长+河湖法官”等机制创新,切实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用水安全。同时,两份意见将保护视野从自然生态延伸至人文生态,强调加强对古村落、客家民俗、岭南农耕特色文化等遗产的司法保护,让城乡历史文脉在法治滋养中赓续。
在产业绿色转型方面,两份意见立足资源禀赋提出差异化司法保障举措。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意见将依法审理竹木加工、酿酒、迟菜心种植等县域特色产业绿色化改造案件,护航森林温泉康养、中医药体验等新业态,同时监督支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序出清,保障绿色能源、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发展。环万绿湖意见则突出水科技核心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探索设立水科技成果转化司法服务站,妥善审理涉水全链条纠纷,以法治之力激活“水经济”动能,写好“水文章”。
为推动举措落地见效,两份意见推出一系列创新机制。深化生态环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引入技术调查官,培养“法律+环境”复合型人才;建立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推动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跨域联动,促进环万绿湖三市八县法院高效协同。同时,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推广旅游巡回法庭、森林法官工作室,深入开展巡回审判进湖区、进乡村、进景区,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