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全国生态日:美丽广州建设初见效,法治护航样板城市建设

来源:金羊网 作者:罗仕 发表时间:2026-08-15 22:52
金羊网  作者:罗仕  2026-08-15
绿色低碳发展育新机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2026年的主题是“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提倡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当日,广州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暨广州市2026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环保理念和法治精神。

近年来,广州市持续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印发《美丽广州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作为未来十年美丽广州建设的“总蓝图”——提出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州全面建成。

在画卷般的蓝图面前,广州绝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将每一阶段的目标分解成眼下的实践探索。在顶层设计逐渐完善的同时,广州也在持续夯实生态法治环境,深耕地方立法,形成了勇于探索探路、紧跟政策调整、贴合实际配套的立法特色。

法治护航,政策筑底。广州打造美丽中国样板城市有章法、有遵循,为全国超大城市绿色转型发展做出示范。

法治护航

开启生态环境法典多维宣贯

8月15日当天,广州举办生态环境损害集中替代修复基地地图发布仪式。所谓“替代修复”即是当受损环境无法在原地修复时,我们在另一片土地上播下绿色的种子。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消除污染、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无法消除或者修复的,实施替代性治理或者修复措施”,这也是对大自然的一份郑重承诺。

《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鼓励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性替代修复区域”,这是广州一直积极探索和实践的方向。    

从华南国家植物园到海珠湿地,从六片山森林公园到增江画廊两畔,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全市已建成6个综合替代修复基地,在省内领先;共有23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开展替代修复,从“个案追偿”正在迈向“全域共治”。

随着广州生态环境法治工作逐步深入,相关法规也正在被更多人看见、了解。今年的全国生态日,广州围绕“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和生态环境法典的宣贯,统筹联动各方资源,准备了一系列互动类的学习活动,加大对生态环境法典和低碳生活方式的推广。

全国生态日期间,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法典专题宣贯学习。开展“广州生态环境大讲堂”线下专题讲座,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分则部分)专题授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倒计时15天系列宣贯行动等。 

依托“广州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上线“生态环境法典知识挑战赛”,发动公众广泛参与,以趣味互动形式普及生态法治知识。原创IP普法动画也同步上线,动画以“穗小环”官方IP为核心,围绕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制作系列动画,兼顾专业性与趣味性,依托两微平台、视频号全渠道分发。 

其间,全市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和美丽广州建设成效,开展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等。面向全市重点企业,系统宣贯生态环境法典,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并同步录制普法视频,通过各分局分发至全市企业学习,扩大普法覆盖面。多渠道、多阵地的海报、视频投放等加强氛围营造,打造“家门口”的沉浸式普法场景。

样板成效

美丽广州可见、可感、可享

近年来,广州市紧紧抓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带来的战略机遇,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美丽城市建设路径。以全国第三名成功入围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支持名单。流溪河、增江入选国家美丽河湖。花都区赤坭镇打造美丽中国先行镇。白云区启动建设全国首个生态友好型美丽健康产业园区。越秀区在全国首创生态社区“5+20”立体要素体系。从化区、增城区成功创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广州不仅有生态高颜值,更以金融赋能生态建设,目前已推动了8个项目累计获得融资授信123.14亿元,黄埔区知识城—迳下项目、岭头片区项目成为美丽城市建设投融资全国首开项目。

自印发《美丽广州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以来,广州提纲挈领循序渐进落地,在顶层设计的政策框架下,立足广州城市自身特质,集中实践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四个转变”:

从“环境治理”向“全域美丽”的系统性转变。跳出单一生态环境保护范畴,构建“1+5+6+8”战略路径,部署绿色低碳等八大任务,将“美丽”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链条,推动生态环境从“达标”向全域“提质”“增美”跃升。

从“指标管控”向“场景营造”的愿景性转变。不仅设定PM2.5浓度力争达到15微克/立方米的硬指标,更描绘“山水百景图”“世界级滨水区”等可感可知的美丽场景,让规划有温度、可触摸,实现从数字达标向品质呈现的跃升。

从“平面布局”向“立体建设”的模式性转变。创新提出“美丽广州—美丽区县—美丽单元—美丽细胞—美丽工程”五级立体建设模式,全域划分72个美丽单元,因地制宜推动梯次培育美丽河湖、美丽园区和生态社区,实现美丽建设从宏观到微观层层落地。

从“静态蓝图”向“动态实施”的效能性转变。广州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美丽广州建设模式,谋划“新青山新六脉”美丽山水工程,以搭建和动态更新美丽广州重大项目库为抓手,确保规划可落地、可持续,实现从“一张图”向“施工图”的有效转化。

作为拥有超2000万常住人口的超大城市,广州高度重视环境健康管理,将其深度融入城市治理全局,创新推动“环境健康+”理念与多元产业深度融合。在乡村,建立覆盖全链条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广生态高效种养模式,聚力打造“穗农优品”公用品牌,南沙区以绿色生态养殖提升“南沙青蟹”品牌价值。在园区,白云区依托美妆医药产业园,聚焦节能减排、零碳发展、生态友好等维度,推进园区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在商圈,天河区正佳广场通过构建多维度的自然生态体验空间、开展全方位的环境监测治理、组织全方位的环境健康科普宣教,打造了“环境健康+文商旅教”融合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范式。

近年来,广州的园林景区、生态基地、农业基地已逐渐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和“菜篮子”,生态项目的陆续落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引领着更加绿色、低碳、健康的都市生活。

推广生态康养服务。广州市发布首批20条“羊城绿色康养径”。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设置五感疗愈的“六榕小径”,并联合市胸科医院开具首张森林康养运动“绿色处方”。建设科教体验载体。广州珠江公园打造环境健康主题公园,串联“疗愈径”“芳香径”“健康径”,将知识科普自然融入市民游园生活。筑牢科研核心支撑。积极打造高能级研发平台,建设“生态环境部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围绕污染物健康效应、风险评估等前沿领域联合攻关,为环境健康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贡献“广州智慧”。

绿色为底

引导城市低碳运营新范式

为进一步推动美丽广州建设全民参与,以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广州碳普惠顶层机制。

通过搭建全国首个城市碳普惠推广平台,广州实现市民低碳行为数据获取、减碳量实时核算和优惠兑换等功能。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上线了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补齐减排量消纳渠道,实现了广州碳普惠的闭环发展。

截至2025年底,广州碳普惠注册人数达55万人,累计吸引超1200万人次参与低碳生活打卡,开发碳普惠方法学总数达11个,涵盖生态固碳、氢能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公众低碳生活(外卖、顺风车、拼车、居民用电、共享单车等)多个领域,累计签发自愿减排量超13万吨,助力广汽埃安打造零碳工厂、支撑第136届广交会和十五运会广州赛区实现碳中和。同时,有力推动零碳公园、零碳枢纽、零碳医院、零碳酒店等新应用场景百花齐放,助力“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价值转换。

积极鼓励园区、企业探索绿色低碳实践路径,南沙先后获评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园区试点。花都、从化入选广东省首批碳中和示范区。越秀公园碳中和主题园、沥滘净水厂先后获评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全市累计18家企业获评广东省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及特色案例,数量居全省第一。推动小鹏汽车、因湃电池等9家企业典型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获得“广东碳标签”,赋能企业绿色发展。

点滴的变化不只是束之高阁的抽象数据,而是发生在企业、市民等生产、生活日常的实际改变,广州正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培育壮大绿色新质生产力,以久久为功的坚守,书写着超大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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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地方立法,广州多项创新走在前列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州始终将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摆在法治建设的突出位置,面对本地出现的新型环境问题,不等待不观望,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建立规则制度,不少创新设计被国家立法吸纳,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广州实践”。

 20世纪90年代中期,广州充分展现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和探索性,率先出台了《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成为当时全国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城市。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要求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升级,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也在持续更新完善。广州始终坚持大局意识,紧跟国家政策和上位法调整步伐,及时对本地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开展系统性清理,通过废改立并举消除制度冲突,保障国家法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015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上位法体系迎来重大调整,监管标准、制度设计都有了大幅升级。广州第一时间响应上位法变化,立即启动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对所有生效的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逐条款对照上位法进行梳理,区分情况采取废止、修改、重新制定的方式调整。

进入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广州迅速组织开展4部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对照修订工作,确保法规条款始终与城市环境治理实践、上位法更新情况保持同步。

地方立法的生命力在于贴合本地实际,解决本地问题。广州在生态环境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不照搬照抄上位法,而是紧密结合广州城市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打造体系完整、实操性强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让立法成果真正管用好用。

近年来,广州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屡屡创新:2023年,广州一年之内就出台了两部生态环境领域的地方性法规,高效推进立法的经验做法还获得了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秉持“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理念,广州依法依规办理了一批索赔实践案例,其中1宗入选国家参考案例,4宗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正是这些扎实的立法、执法工作,为广州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稳固的法治保障,广州也将继续为全国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文、图|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宣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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