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姐姐为亡弟追凶24年”一案受害者李某平姐姐李海玉处获悉,她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该案将于4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二审开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受访者提供
李海玉告诉记者,此次二审她的诉求依然未变,“希望判处易庚华死刑”。此外,李海玉还表示,她将申请二审庭审公开直播。
羊城晚报此前报道,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易庚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华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当天下午,易庚华到李某平就读的小学,将李某平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庚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庚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姐姐李海玉为弟追凶20余年,为此案带来了极高的关注度。1992年李某平被害,1997年底,李海玉辍学,走过广东、广西、贵州、福建等多个省份为弟追凶,最终在湖南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还和他网聊3年。2020年5月22日,李海玉协助警方抓获潜逃了28年的易某华。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王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