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破获“网络开盒”案!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 维权步骤请记牢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3-22 10:33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3-22
5人搭建“社工库”非法提供个人信息1000余次,最高获刑七年

北京公安机关办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时,发现其背后存在一个规模庞大的“网络开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经过对涉案点位进行持续工作,逐步锁定王某康、林某武、王某、刘某彪、孙某恒等5名犯罪嫌疑人。

北京公安网安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经过缜密侦查、细致取证,查明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搭建“社工库”网站等,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次,包括将个别社会热点案件有关人员进行“开盒”,网站访问量共计30余万人次。

2025年4月11日至5月13日,公安机关将5人先后抓获。

2026年3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武、刘某彪、王某、孙某恒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王某康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万元至1.5万元不等。

网警提醒

什么是开盒?

“开盒”,指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并煽动群体性攻击或骚扰,给受害者带来现实生活中的严重困扰。

“开盒”的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都对与网络“开盒”相关的行为及法律后果作了详细规定。

1、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行为人通过网络“开盒”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如果网络“开盒”行为伴随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等情形,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行为人尚未成年,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反该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了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若伴随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还可能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精准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4条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避免“被开盒”

1. 保护个人信息

在网络上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透露敏感信息。

2. 尊重他人隐私

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参与或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3. 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有人进行“开盒”行为,应及时报警,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维权步骤请记牢

1.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最重要)

立即对侵权页面进行截图、录屏,重点保存发布者账号、发布时间、内容详情及传播数据。

2.向平台发起投诉

利用网络平台的“举报”功能,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要求立即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冻结侵权账号,防止损害扩大。

3.及时报警求助

如果遭遇电话轰炸、线下骚扰、人身威胁,或发现信息被明码标价出售,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4.提起法律诉讼

对于民事侵权部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符合刑事自诉条件,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侵权者相应刑事责任。

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被各种骚扰电话轰炸,更严重的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处理方法如下:

1、第一时间换账号;

2、及时更改重要的密码;

3、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

4、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会收到各种邮件和电话,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

5、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个人信息泄露损失谁来承担?

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损失的,损失应该由泄露者承担,而泄露可能是公民、网络运营商、网站等的主体。

个人信息遭泄露后的风险和危害

1、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

2、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复制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

3、案件事故从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你可能不明不白被警察传唤或被法院传票通知出庭。

4、账户钱款不翼而飞。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你的身份证,然后挂失你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账户,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再设置个密码,如果你长时间不使用银行卡,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

5、个人名誉无端受毁。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出的任何事都与你有关。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哪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公安部网安局、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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