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
此前,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在2016年、2020年先后组织两批试点就长护险制度建设开展探索。十年来,长护险试点累计惠及330多万失能人员,为群众减轻照护费用负担超1000亿元。
此次《意见》发布标志着长护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什么是长护险?
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何要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第六险”,长护险是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关键民生举措。
长护险谁能享受?
《意见》明确,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完善,国家层面统一研究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并根据基金支出需求动态调整费率。
关于享受什么?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就是为确保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让他们真正受益。立足失能人员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享受的具体服务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
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城乡居民和单位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有所差异,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
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照护的场所主要有3类,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员上门提供照护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照护服务;选择入住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照护服务。由于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获得服务和保障。
长护险缴费水平如何确定?
《意见》明确,长护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护险的个人缴费。
在今天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长护险群众怎样享受待遇,能够享受哪些待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表示,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谁能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多少、在哪儿享受,这也是政策设计的重中之重。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视新闻、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