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黎秋玲
海南省纪委监委3月19日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王有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有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私欲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决定给予王有福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