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两例典型维权案 涉及金融销售与预付式消费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灿;粤消宣 发表时间:2026-03-18 07:41
金羊网  作者:马灿;粤消宣  2026-03-18
两则案例揭示了相关领域的维权难点,并展现了消委会的创新调解与法律支持手段。

省消委会14日召开2026年“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25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两则分别涉及金融产品销售承诺不兑现与预付式消费机构“跑路”的案例,揭示了相关领域的维权难点,并展现了消委会的创新调解与法律支持手段。

“背对背”调解成功索赔

陈女士、谢女士于2010年在某银行支行购买了理财保险,当时理财经理承诺“最低收益10.76万元”,并将书面单张交给消费者。15年后保险到期,消费者发现实际收益远低于承诺,但经办人已离世,相关支行也已撤销。

广州市消委会接诉后多次组织银行、保险公司调解。调查发现,保险公司存档合同中并无收益承诺页,而消费者合同有正常回执签收记录。面对僵局,消委会组织三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促成银行与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共同对消费者进行补偿,为二人挽回损失合计近10万元。

【点评】该案是一起涉及金融产品销售的复杂纠纷。在“银行网点代销理财保险”场景下,调解核心在于厘清收益承诺单的法律效力。此案中,消委会通过深入调查和灵活调解,穿透复杂主体关系,最终促成责任方承担赔偿义务。此案还警示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宣传必须真实全面,不得承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同时提醒消费者,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和附加材料,应要求固定为正式合同内容并妥善保管。

诉讼为40名消费者维权

2024年起,肇庆市消委会陆续接到近40名消费者集中投诉,反映本地两家关联健身机构擅自结业,拒不退还私教课、年卡等剩余预付费用,涉案金额超25万元。

经核查,两家机构存在同一核心股东及关联经营,消费者分散维权难度大。消委会受理后,立即启动支持诉讼工作机制,针对债权受让人林某所涉系列案件统筹整合资源,组建工作组联络消费者、归集核验证据、提取未使用课时数据,完善证据链;同时选派维权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组织案情沟通、解读法律,与法院沟通协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商家向债权受让人返还预付费用10万余元。

【点评】涉事健身机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财产权;关联经营加剧了维权难度。面对群体性投诉,消委会精准启动支持诉讼,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支持。这一做法对行业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彰显了司法对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也为消委会有效运用支持诉讼职能破解群体性维权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马灿 粤消宣)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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