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游买的“阿联酋特产”,回国发现是“中国制造”?广州消委会成功调解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灿 发表时间:2026-03-11 23:52
金羊网  作者:马灿  2026-03-11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穗消宣

3月11日,广州市消委会召开“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市消委会特别甄选出2025年度典型投诉案例,涵盖预付套路、充值纠纷、夸大宣传、售后推诿等多发领域,直击消费痛点。这不仅是消费者维权的真实记录,更一次全面的消费警示。

近日,广州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老年消费者的跨境诱导购物投诉。广东6名老年消费者在参加由保险公司组织的迪拜旅游期间,被诱导高价购买宣称“阿联酋制造”实为“中国制造”的厨具。在缺乏旅游合同、支付凭证不全的情况下,经市消委会多方协调,最终旅行社对消费者进行了补偿。

案情回顾:信任参团遭遇高价“特产”

2025年9月,邓阿姨、梁先生等6名老年消费者,作为某保险公司的客户,受邀参加了“迪拜7天5晚”出境游,团费4980元/人。出于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他们未与任何一方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团费通过微信转账给保险公司经办人代付。

行程中,旅行团被带至当地一家名为“皇家厨房用具”的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声称其所售膳魔师品牌厨具为“阿联酋阿布扎比制造”“执行欧盟标准”。邓阿姨等3个家庭信以为真,各自以777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厨具八件套”,共计23325元。

然而,回国收货后,他们发现产品外包装上赫然印着“中国制造”,且无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方知受骗,遂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调解难点:主体难寻,合同缺失

接到投诉后,调解工作一开始就遇到阻碍。消费者既未签订合同,也缺乏规范的团费支付凭证,难以直接确定被投诉主体。调解员首先联系了组织参团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确认,该团是其委托香港某旅游公司组织,但自身并非旅游服务提供方,对购物纠纷表示不清楚。

鉴于消费者与消委会均无法直接联系上远在香港的组团社,保险公司的配合成为关键。调解员向保险公司明确指出,其组织出境游却未督促或确保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不符合《旅游法》等法律规定。经多次沟通普法,保险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肃性,主动提供了该旅行社在深圳的联络点信息。

结果达成:批评教育,补偿和解

调解员随即联系上涉事旅行社,对其在组织旅游过程中未告知自身名称、未依法签订合同等行为提出批评,并指出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查清所售商品的产地信息,如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购物,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多轮调解沟通,旅行社与消费者最终达成和解:消费者保留所购厨具,旅行社就每套厨具向消费者补偿3500元。

案例评析:多重陷阱瞄准老年群体

广州市消委会指出,本案是典型的针对老年群体的跨境诱导销售,暴露出多重问题:

一是涉嫌虚假宣传,将中国制造虚构为外国制造,利用信息差牟利;

二是利用旅游场景诱导,在陌生、紧凑的境外环境中进行高强度推销,削弱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判断力;

三是利用群体弱势,老年人对境外消费、维权流程不熟悉,易轻信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组织方的法律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作为活动的组织召集方,负有审核合作方资质、督促签订合同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旅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未签订合同,不仅使消费者在遭遇纠纷时缺乏合同保障,一旦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组织方与旅行社均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消费提示:警惕“回馈”背后的购物陷阱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朋友,面对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组织的“客户回馈”“优惠旅游”活动时,务必提高警惕。

一要核实资质。务必了解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是哪家旅行社,并核实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出境游业务经营资质。

二要签订合同。必须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行程、标准、价格、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

三应理性消费。谨慎对待行程中的购物安排,勿轻信“原产地”、“免税”、“限量”等宣传,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前务必索要并核对发票、合格证明等票据。

四要留存证据。注意保存宣传单张、销售人员承诺的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现场照片视频等,记下旅行社名称、导游及商家信息,以便维权。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如在旅游购物中权益受损,可及时通过12345热线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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