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孙宝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对于餐馆使用预制菜的意见主要在于,以大厨现做的价格,提供给消费者的却是预制菜,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他认为,消费者其实可以接受预制菜,但必须让他们知道这是预制菜,给消费者选择权。孙宝国建议,餐馆应明确告诉消费者是否使用预制菜,不应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什么是预制菜?
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不怕你预制,怕你不告诉我
目前,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中使用预制菜十分常见。一些餐饮行业从业者表示,这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许多商场门店对于明火使用、肉类处理都有限制,使用预制菜或中央厨房配送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二是一些凉菜配菜或需腌制的菜品辅料等,使用预制菜不仅节省成本,而且风味更足,能够显著加快上菜速度,提高翻台率,对于企业经营和消费者体验而言均有益处。
但为什么预制菜仍引发诸多争议?
其一,部分小规模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难以保障,透支公众对于预制菜的信任。在日常生活中,时常可以见到加热预制菜包以供外卖的新闻,这类加工点的卫生环境往往不佳,造成在部分消费者心目中“预制菜”就是“劣质菜”的印象。
其二,长期以来,“预制菜”缺乏较为明晰的概念界定,行业发展也难以依循统一标准,传导到消费端就令消费者对预制菜心里没底。
其三,最令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是部分商家打着现做现炒的幌子,却是“微波炉厨房”。以预制代替现做,却按照现做现炒的价格收取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
事实上,更多理性的消费者也并非反对预制,而是反对隐瞒和欺诈。
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目前消费者普遍关注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产品范围、贮藏运输、食用方式等要求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央视新闻、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