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富中等个儿,方脸高鼻梁,粗眉,一头浓密的黑发,竟长着一张秀气的樱桃小嘴。这本来是女孩的嘴唇,本来是十分美的,可惜他是个大男子汉啊!从小到大没少招人笑话,老人们说男儿还是大嘴好,嘴大了吃八方嘛……他心想:那也没办法,这是娘给的啊!
他的双眼虽不大却炯炯有神,满脸的憨厚朴实,继承了农夫世代相传的纯朴厚道!他的脸色,从小到大白皙得出奇。也怪了!任太阳怎么晒也晒不黑,参加红军后风吹日晒多年,仍旧白得出奇,实在晒久了,也只是肤色变红而已,白里透红,十分好看。这应该是随他母亲,他母亲是村里的大美人,肤色白皙。
所以他的外号有两个:一是因肤色白皙叫“气死太阳”,任怎么晒也不黑。二是“樱桃小嘴”。
沈富参加红军时才十四岁,是个红小鬼。每当说起家事时,他总是眼泪汪汪。他老家在湖北省黄安县七里坪的一个贫困的小村子。父亲是一名码头搬运工人,每天往船上搬扛麻袋,累死累活也挣不了几个钱,很难养活一家人。他妈妈绣花绣得好,好手艺在全村出了名,地主家娶嫁便请她到家里绣花衣、花被,做花鞋,干一两个月挣几个钱,可也不是天天有活儿。所以一家人生活很难维持。
每逢过年,别人家吃饺子,他家吃不起,妈妈只能在锅里炒两把黄豆给他们吃。每当这时,他便抱着爸爸的大腿哭着要饺子吃。因为穷,他一天书也没念过,一个大字不认,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他六岁到九岁时还要了四年的饭。跟着白发奶奶沿街乞讨,一手拿一根打狗棍,一手拿一个要饭的破碗;走到哪儿睡到哪儿,有时就在破庙里过夜。冬天蜷曲在奶奶怀里。
在他九岁那年,奶奶死后,他爸爸找了一个保人送他到县城里一个大地主家当放牛娃,一干就是六年。冬天冷,光脚冻得受不了时,他便把脚插到牛刚拉的屎里取暖;晚上冻得睡不着觉,他便身披着麻袋片躲到牛肚子底下取暖;饭吃不饱,他便偷吃地主家喂狗的狗食,因为地主家的狗食经常是主人吃剩的大米白饭。
十四岁那年,他在山上放牛时认识了红军的便衣队员,他们化装成农民模样来找当地这些放牛娃了解本地地主的情况。这时,他才知道了工农红军是打土豪分田地救穷人的工农武装,是人民的好军队。他打定了主意,决心要跟着红军走,要参加红军!
在他要当红军走之前,妈妈流着泪一针一线熬了一夜给他做了一双黑布鞋,他长这么大了一直打赤脚,这是他有生以来穿的第一双布鞋。和爸妈告别的那一天,他流泪了!他知道这世界上最疼爱他的是他的爸妈,他们勤劳受苦了一辈子,也没过上好日子。爸妈搂住他,哭得很伤心,骨肉分离难舍难分!
他泪洒衣襟,哽咽道:“爸妈!我这一走不知啥时候才能回来,你们身体又不好,往后可要多多保重自己,儿子不能在你们身边孝敬你们了。爸妈,今后无论儿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忘记你们。爸妈!儿子给你们磕头了!”
说到此,他扑通一声跪下,连给爸妈磕了三个响头,泪流不止!爸妈“哇”的一声,双双扑在地上,娘儿三人抱头痛哭!
之后,他将双亲扶起,妈妈用颤抖的手抚摸着他的头,叫着他的乳名道:“毛头儿!你年纪太小,才十四岁,爸妈真舍不得你走!儿大不由娘啊!爸妈也知道红军是咱穷人的好军队,你去我们也放心。你到了部队可要牢记:千万要听红军领导的话,把他们就当成是你的父母,将来你长大了,一定要做个好人,要跟着红军走,这是爸妈对你的最大希望了!”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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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128壮士之歌》叙述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的一个连队在长征途中发生的可歌可泣的悲壮故事,其中的人物均以沈先夫及其战友们为原型而创作。这个连队出发时有128人,到长征胜利完成时仅剩2人。
本书作者沈邢台是一位老红军的后代,其父亲沈先夫在长征中任朱德总司令的警卫排长,曾历尽险阻,把朱总司令安全护送至陕北延安。
作者以自己父亲沈先夫的亲身经历,用朴实动情的笔触记述了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途中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故事——不仅要爬雪山、过沼泽草地,还要克服风霜、雨雪、冰雹等恶劣气候条件。
阅读这些长征故事,能让读者深切体会中国工农红军坚定的理想信念,牢记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抛头颅洒热血,使伟大的长征精神代代相传······
◆作者简介

沈邢台,中共党员,1943年出生,籍贯湖北省红安县,吉林省红色故事宣讲员。出版有红色题材长篇小说《长征128壮士之歌》《摇篮——爸爸妈妈和我的故事》。
复审|梁醒吾
终审|王晓娜
来源|羊城晚报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