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提出建议,官方文件表述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两天后,住建部工作人员给她打来了电话,明确告知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管理”变“服务”,虽仅两字之差,却是重要的角色纠偏。现实中,部分物业企业把自己当成了小区事务的“管理者”,把业主视为“被管理”的对象,权责颠倒导致矛盾频发。而“服务”二字,从根本上厘清了物业与业主的契约关系,让物业回归服务本质,也体现了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务实作风。
当然,改名只是第一步,更期待的物业企业将“服务”二字真正刻进日常,让业主真正享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让小区成为居民安心居住的幸福港湾。
文案|李妹妍
出镜|王莉
拍摄|蔡嘉鸿
剪辑|宋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