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也有“酒驾”,十类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你犯过没?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3-17 08:55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3-17
快来自查自纠,这些错误你犯过没?

近日,北京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因为喝酒骑车,被交警给拦了下来,做提示警告。交管部门表示:酒驾标准同样适用于非机动车,醉酒后骑行将处以50元罚款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交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

严查“醉骑”,既是守护交通安全的必要之举,也是彰显法治刚性的应有之义。北京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骑行人纳入酒驾筛查范围,是坚决践行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生命权的平等保护。

十类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

为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北京交管部门自2025年7月起,就启动了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快来自查自纠,这些错误你犯过没?

骑车拍照:骑行途中使用手机拍照、浏览信息等分心行为;

多人并排骑行:两人及以上并排骑行占据非机动车甚至机动车车道,阻碍交通;

追逐竞驶: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危险骑行和竞速行为;

人行横道骑行:在人行横道内骑行,威胁行人安全;

车筐载人:利用车筐搭载人员,违反非机动车载人规定;

越线等待:等候信号灯时超越停止线,不按顺序排队;

不规范停车:在道路上违规停车滞留、不按规定区域停放影响通行;

低速骑行:在非机动车道内长时间低速行驶,妨碍后方车辆通行;

人行便道骑行:擅自进入人行便道骑行,干扰行人通行秩序;

酒后骑行: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这十类行为不仅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数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酒驾不分车型,遵守交通规则,守法出行,提前检查车辆,谨慎驾驶!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经视直播、央视新闻、工人日报)

编辑:胡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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