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捷
在清代,春节称为元旦、新年,同今日一样,除夕前几天到第二年元宵节,都算“过年”的时间。晚清浙江人杜凤治(1814-1883),曾两任南海知县,在广州过了五个年。他的日记,为晚清官员如何在广州过年,留下了不少生动有趣的记录。
典礼、祭祀、给上司拜年
清代有“封印”制度,在十二月中下旬交界的某日开始(各年不尽相同),各级官员的印信都“封存”一个月,征粮、审案、公文往来等日常公务停止,各衙门处于半休眠状态,等于为官员们放一个月的年假。然而,杜凤治是南海知县——清代“南海县”为广州府“附郭县”,县治设在广州城内,与“番禺县”分治府城,合称“首县”——有直接管治广州城的权责,日常公务虽然暂停,但他还是忙得不可开交。
历朝历代都重视典礼和祭祀,以彰显王朝的正统性和统治秩序。两广总督瑞麟定下每年“元辰卯刻”(年初一清早5时)在万寿宫举行朝贺礼,杜凤治必须最早到,所以,除夕与家人守岁后他只打了个盹,“寅初”(凌晨3时)就冒寒打灯笼乘轿出门赶赴万寿宫。天还没亮,两广总督、广州将军、广东巡抚就率领文武官员对代表皇帝的龙牌行三跪九叩大礼,礼毕,再同去圣庙(祭孔子)、文昌宫(祭文昌帝君)、武庙(祭关、岳)拜祭。年初二,官员们到天后宫、城隍庙、龙王庙拜祭,杜凤治“寅正”(凌晨4时)就要出门。元宵日,各官除了按惯例到各庙宇行香外,还要到天后宫开灯,杜凤治同样要提前到达张罗一切。
年初一的典礼、祭祀完毕后,杜凤治就与一干文武官员到总督、巡抚、广州将军等高官衙署拜年,然后到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粮道等上司衙门拜年。到上司衙门拜年,体现了官场的上下尊卑,谁也不敢忽略这项礼仪。其间,杜凤治和番禺知县还得为各官准备一餐酒宴。给主要的上司拜年后,杜凤治就回到南海县署,轮到自己当上司接受下属县丞、巡检等芝麻官的拜年了。热闹一番已接近申时(15时),他已疲惫不堪,但稍作休息又出门去给其他上司拜年。
正月间,省城以外的地方官也会专程到广州给督抚等高官拜年。这些官员给高官拜年后,少不得要与首县知县杜凤治有所应酬。如肇罗道道员方濬师当过杜凤治的上司,对杜还有推举之恩,他到了广州,杜凤治就要到他的住处拜年。
同僚亲友拜年、酒宴、戏宴
拜年是官场编织、维系关系网的重要手段。年初二以后多日,杜凤治或出门给同僚、各衙署幕客拜年,或在家接待拜年者。杜凤治去拜年,有的是“登堂”,即进入房屋内拜,对地位高的、交情深的、官场上用得着的人就必须“登堂”。交情浅或地位一般者,杜凤治到了住宅门口,留下拜帖就离去。来拜年者,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登堂”,杜凤治就衣冠整齐出迎接待。对某些不是非见不可的拜年者,杜凤治会让门房说主人不在家,拜年者当然知道是假话,但也会识趣地留下拜帖就离去。同治十一年年初二,总督瑞麟亲自来南海县署拜年,没有“登堂”,只是留下拜帖。但杜凤治稍迟即出门到督署“缴帖谢步”,缴帖即把总督的拜年帖子奉还,表示不敢当;谢步则是同时送上感谢总督大人光临的文帖。
过年期间官场彼此纷纷请酒宴、请看戏。总督瑞麟定下每年正月十三广州的文武官员团拜,并举办戏宴。原先团拜的戏宴在大佛寺举行,瑞麟后来觉得大佛寺闲人太多,且担心万一火灾不易疏散,把地点改在新成立的炮局(负责铸造大炮)。官员团拜由南海、番禺两首县知县筹办,费用由中下级官员凑集,高官不用出。但凑集的费用肯定不够开销,南海、番禺知县要补贴几百两银。因为省城的戏班都归南海知县管,所以杜凤治出力更多。过年是戏班最忙最赚钱的时段,为官府演出的报酬不及民间演出的一半,更远低于赴香港演出,但戏班只能听从知县大老爷的吩咐,低价为官员们演出。总督、巡抚、粤海关监督等官员往往也在元宵节前后私人举办戏宴,杜凤治无不要参与筹办,经常搞到筋疲力尽。
杜凤治过年时同亲属、亲戚的相处时间反不如平民百姓多。杜凤治在年初二到岳母家拜年,亲戚来拜年的,往往只能寒暄两句,有时就由太太、儿子接待。几年的日记都写了除夕时家祭、与家人在县衙度岁,但对过年时家里的饮食、购物等没有多少记述。同治十三年正月初一日,杜凤治买了8盆牡丹花,共88朵,价格是每朵2钱8分银,共花费白银22两多(本该24.6两,可能打了折),其中4盆送给自己的科举同年、广东学政章鋆。当时400两银就可以购买广州西关的一处铺屋,与房价比较,牡丹花简直是天价了。
过年期间的公务
“封印”期间,多数官员只是忙于应酬,杜凤治却还有很多必须履行的公务。过年前后,盗匪的活动特别猖獗。年前杜凤治常要去辖境的街道“查夜”。因为白天还有大量应酬和公务,“查夜”无疑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公务。
其时广州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容易失火,冬天更甚。日记记下,同治十二年(1873)正月广州发生两次火灾,当年十二月二十以及光绪三年(1877)除夕也有火灾。但凡有火灾,杜凤治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监督救火和防范趁火打劫。如同治十二年年初二亥正二刻(22时30分),西关外新填地失火,延烧房屋约五六十间,把沙面的桥也烧毁了。杜凤治闻讯即带差勇及救火水龙飞速驰往,大批文官官员也先后来到。到下半夜大火才熄灭,杜凤治疲乏到不能支持,只好嘱咐南海县丞继续维持火场秩序,自己回县署休息。
在杜凤治任南海知县时,每年广州都处决上千人,杜凤治都要充当监刑官。死囚一般会在过年前处决,但也有例外,同治十三年正月初十,共处决了44名犯人,杜凤治和番禺知县到珠光街(今珠光路)南侧“杀人地”刑场监刑后,一起到华光庙烧香解秽。
两首县在年前还要给省城各高官致送油、米等物品。这是广东官场特有的惯例。给高官送油、米完全是锦上添花,但其时广州城还有很多无缺无差的穷官,年关难过。各年年前都有穷官或致函、或亲到向杜凤治借银,所谓借,多数都不会归还,杜凤治为应付这些借银穷官颇费心思,但有时仍不得不借出或赠予一些。为了让穷官能过年,两广总督瑞麟每年从“闱姓”赌税中提拨若干银两,又令南海、番禺两县捐银300两,在十二月下旬对穷官发放一次性救济。穷官分为极贫、次贫、又次贫几个等级,在广州知府衙署发放救济银。因穷官人数多又不顾体面,发放时往往争多论少,不穷而冒领者也有。所以,南海、番禺两首县知县都要到府衙监督发放。
清朝各级地方官府都只对上司负责,间接也对朝廷负责,并无今日“公共服务”的观念,也没有这方面的职能和经费。广州一般平民如何过年,杜凤治无须多管,日记也没有记。不过,在年前官府也有惠及孤苦残疾者的零星措施。如年前的“放瞽目”,即对失明者发放一点钱文。“放瞽目”的地点在育贤坊(今禺山路)武帝庙,每名“瞽目”发放铜钱600文,先发牌,再凭牌领钱。600文当日大约可买40斤米。同治十一年有3600位失明人来领取,同治十二年有4400多位。此前“放瞽目”时因拥挤、抢夺而发生踩死人的事故,杜凤治提前五日就发出告示,发放日又派出多名低级官员与衙役维持秩序,所以,几次发放尚算平安顺利。有失明儿童牌子被人抢走,放声大哭,杜凤治查明后就命补发牌子,让他领到600文。有些发放完毕才赶到的失明人苦苦哀求,杜凤治就命对超过时间才到者减半发给300文。
同治十一年正月初天气极其寒冷,官员、书吏、衙役忙于过年,全不顾及囚犯死活,几天内南海监羁冻饿而死者12人。杜凤治知道后才命发放棉袄百余件,每日放粥一餐,但每日一粥也只能让囚犯在寒冬中苟延残喘而已。
同治十二年的“春色抬搁”
晚清广州没有特地为过年而举办的全社会参与的节庆活动,但同治十二年正月初六日的迎春“春色抬搁”(化装大巡游),虽是为迎春而举办(正月初七子刻立春),也为当年的过年增加了喜庆色彩。据说咸丰以前每年立春都举办,英法联军攻打广州后停办。同治十一年,广州知府冯端本认为,“现在年丰民安”,宜恢复迎春“春色抬搁”,决定由南海、番禺两首县知县出面与各行业的行头商量筹备,仅南海各行就制作了“抬搁”32台。杜凤治正月初六的日记为“春色抬搁”写了约2200字。南海县衙也出动了几百名衙役参与,其中“有藤牌手四十名,俱袒右臂持刀,左手持牌,其臂肥且白粗如栲栳”。日记称沿途观看者有百万人之多,“先日刻卖经过路程单,经过之地,两边房屋无不租赁与人搭台观看,男妇杂沓,举国若狂,竟有一楼房租十余洋银者”。巡游从南海县署出发,到番禺县署,再经府署、学院、臬署、抚署、督署,出督署后又绕行到各司道衙门,由东向西行再次进入督署,总督瑞麟在仪门外坐看。最后,巡游队伍出大东门到演武场,然后祭祀芒神(太岁神)。
同治十二年是双春年,当年十二月十八立春,前一日也再次举办“春色抬搁”,日记也为这年第二次“春色抬搁”记了约1600字。民俗学家、广东社科院研究员陈忠烈先生赐告:杜凤治笔下的“春色抬搁”,即岭南飘色,《杜凤治日记》的相关记载,是目前可见的对广东“出色”(包括地色、柜色、飘色等抬搁项目)最早的实况记录。
(作者系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