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江苏常州。远嫁的安徽妻子过年回娘家就待了一天,返程时突然情绪崩溃,哭诉:“我也有乡愁 ,我也想在家多待待呀!” 此前25日,@大河报 报道远嫁女子控诉老公陪回娘家待不住引发热议。27日,据媒体报道,女子老公回应:今年过年因为情况比较特殊,4岁孩子是一个听障儿童需要戴耳蜗,说话不是特别好,爷爷奶奶有时候听不懂孩子需求,没有办法必须早回,以后一定陪她多在娘家待几天!
为什么谈远嫁就像触及父母的逆鳞?
自古以来,男娶女嫁,从夫居住,而父母们在考虑女儿婚姻时,大多偏向本地通婚,很少有愿意将女儿远嫁的。这背后的亲密情感和宠爱之意,大抵和费孝通笔下的“嫁妆”类同,都体现了传统语境下“母爱和父权的冲突和妥协”。而如果要为家庭的决策披上一层冰冷的理性外衣,让女儿远嫁就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一方面,嫁女本身能带来的回报(聘礼)一般会减少,因为在本地通婚的偏好下,远嫁的夫家在当地通婚圈中往往处于弱势。
另一方面,女儿出嫁之后能给原生家庭带来的回报也会减少。因为在传统的农业社会背景下,家族与家族、村落与村落之间建立联系的最重要方式便是通婚。传统的两性婚姻既起到了传宗接代、传承香火的作用,也联结了双方的社会网络,以姻亲的方式进行互惠的联络,有时还会亲上加亲,出现“交换婚”、“表亲婚”等,来增进、延续这种互惠关系。但一旦女儿远嫁,地理距离便隔断了这种联络,这对原生家庭来说,相当于一种损失。

也正因如此,古代时女儿若远嫁,总代表着某种不济。大至国力不如人,送宗室之女千里和亲,小至家族气运衰落,不得已将女儿远嫁以求攀附。汉有昭君,唐有文成,尽管在民间多歌颂两女的功德,但文人笔下的她们却坚强又脆弱。而《红楼梦》中的“探春远嫁”,更能让人读出泪来。
传统的“远嫁”一词之所以被人们所反复咀嚼,只因那份被包办的异地姻缘无关爱情,但岂是悲剧的根源不在于包办,更在于将女性紧紧枷住的父权社会。
而今的时代已进步,女性对劳动力市场的参与程度提高、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增大和话语权的水涨船高,让家庭的权力结构悄然发生了变化,但人们赋予女性的社会身份和角色期待还没有彻底发生改变,这从婚姻迁移的调查数据中可见一斑。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因婚姻嫁娶而发生迁移的共有545万人,其中女性有425万人,占了78%。相比之下,因其他原因发生迁移的人口中,性别比例均大致平衡,女性占比都在40%-60%之间。由此可见,“从夫居住”在现代社会仍是婚姻缔结后组建小家庭的基本准则,可经过“生男生女一样好,一对夫妻一个孩”的年代,家中的独生女不仅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也被期待承担未来的赡养义务。而且女性在婚姻中“容易吃亏”的弱势地位,也让父母更多了一层忧虑:如果是本地人,知根知底,受欺负了我们可以给你撑腰,但要是找个外地的甚至外国的,要是上当受骗了怎么办?受委屈了怎么办?
这正是为什么,父母们一面展现着婚恋自由的开明,一面又难免对女儿远嫁一事心生排斥,甚至还有硬扣住户口本阻挠女儿结婚登记的,只为了能让她回心转意留在本地。相比之下,只有儿子的父母对于儿媳妇户籍的要求就宽松了许多。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大河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