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团年饭刚吃完,羊年的席位就已锁定。2月22日,湖北襄阳。一女子在马年团圆饭结束后,立刻预定了2027年2月5日羊年除夕的年夜饭。当事人罗女士告诉记者,以前都是“十一”的时候开始预定,但那时候大桌大包厢就很紧张了,没有就只能分两桌,“今年就直接吃完就订,大桌到手,这一年都不用操心了。”

“定金”还是“订金”,年夜饭预订时一定要分清楚
早在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就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有些商家在年夜饭做起了“新套路”——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就改成“套餐制”,例如只提供280元一位、380元一位、580元一位的套餐,或者干脆设置一桌数千元的套餐,不能单点。
针对这样打“擦边球”的情况,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商家、提前了解菜品,而且要保留凭证。
此外,还有商家在“定金”上做文章。有很多餐厅会在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收取一笔定金,且声明定金不退。一旦消费者临时改变计划,如果商家不退款,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与餐厅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二者看似相同,其背后的含义和法律责任却不同。
“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
“订金”则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第一种“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合理安排,谨慎选择。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襄视频、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