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被劝返3天后又偷渡柬埔寨搞电诈,如何有效减少人员“回流”?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1-22 17:1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1-22

2025年8月,江西铅山县两名青年叶某斌、欧阳某某赴云南旅游后突然失联,后又出现在柬埔寨电诈园区。两人“被胁迫贩卖”等传言也随之在网上发酵。今年1月19日,江西铅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两人已回国并被刑拘。记者采访了办案人员和当事人,还原事件真相。

叶某斌和欧阳某某曾是同学。去年7月,二人被网上“佣金5到10万”的“高薪招聘背包客”广告吸引,试图从云南普洱非法出境。边防检查站依法将二人拦截,苦口婆心将他们劝返。然而,3天后,二人又绕道广西百色偷渡,且过程中无任何胁迫。

抵达柬埔寨后,他们被带入电诈园区,手机被收。在利益驱使下,他们逐步沦为电诈帮凶。据二人供述,他们被安排专门针对国内男性实施招嫖类诈骗,“在8月份的时候,20天左右,一天(骗)五六个人应该差不多。”据警方掌握的证据显示,直到离开电诈园区前,两人已由实习晋升到了正式岗位,也从经常挨处罚到领取上了“工资”,已自愿沦为诈骗集团的工具。

经中方与柬方协作,2026年1月16日,两人被园区送至中越边境并试图再次偷渡入境,随即被我国警方抓获。 

如何有效减少曾经进入电诈园区的相关人员“回流”?一位从事电诈及跨境犯罪治理研究的专家表示,除了加大反偷渡力度,还需要从更多维度解决易涉诈人员问题。

据该专家调研了解,部分从电诈园区被解救回国的个案,让一些涉诈人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在园区内并没有被直接危及生命,又受到园区中不良风气影响,沉迷于纸醉金迷的暴富幻想当中,“到了一定层级的,甚至还可能染上毒瘾,哪里还愿意踏踏实实去工作?”

要戒掉这些被解救人员的“心瘾”,除了依靠家庭,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前述专家认为,这些易涉电诈人员的治理可以参考犯罪重点地区的治理经验,二者存在一定共通性,“都是从事某一类犯罪,通过同乡带同乡、亲戚带亲戚、朋友带朋友这种形式带出去的。”

该专家建议,可通过控辍防流、建立家长学校等机制,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对容易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和管理,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这些未成年人被犯罪团伙影响、吸纳。

相比之下,已经成年的易涉诈人群治理要更加复杂。对于这些“回流”人员的心理动机,除了暴富的诱惑外,“朋辈效应”不容忽视。该专家指出,电诈园区形成了一种对这些人群具有吸引力的特殊生态,“在那边都是搞电诈的,个体在其中不觉得这是一个羞耻的事情,没有任何道德感、羞耻感,好像那里是法外之地。”

从机制上看,除了加强在偷渡发生时进行打击外,很难通过其他方式对这些已经成年的“回流”人员进行防范,即使发现他们又前往边境,执法人员在偷渡未实际发生时,也难以限制他们的自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回流”人员通常符合“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情形。但如果“回流”人员已经持有护照,能否扣押或直接宣布作废需要法律予以明确。

在近期的研究和调查中,前述专家发现电诈产业已经出现犯罪转移的苗头,除了犯罪对象从针对国内实施诈骗转向所谓的“海外盘”,犯罪实施地点也会从东南亚向中东、非洲等地迁移。

在其看来,打击电诈园区能够一定程度上遏制电诈产业发展,但要解决易涉诈人员的问题,更需要进一步做好相应的社会综合治理,譬如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加强有前科人员的就业帮扶等等,“要从源头上解决一些问题,否则容易演变为换个地方做,只要有条件就会重新回去实施犯罪。”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视新闻、红星新闻)

编辑:陈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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