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有村民称自家狗被老虎叼走吃掉,村民该如何“与虎为邻”?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1-27 12:04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1-27

近日,吉林延边珲春市春化镇官道沟村有村民称自家狗被老虎叼走,雪地发现大型猫科动物脚印,仅剩残骸。

当地政府表示该村靠近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中心区,冬季野生动物下山觅食频繁,已启动赔付程序保障村民权益。“我们平时都有预测预防的措施,能够保障村民的生态安全。”如果老虎抓了狗或者其他牲畜,政府也有正常程序赔付,“不会让老百姓吃亏。”

“与虎为邻”?

在我国,野生东北虎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东部山区,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老虎出没东北村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如何解决人兽冲突,是野生动物管理领域的难题。

国家林草局猫科动物研究中心主任、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张明海张明海看来,在解决人兽冲突时,要考虑生态经济价值,“我们要取得怎样的生态效益,同时要承受怎样的经济损失,这两者需要结合在一起考虑。”

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姜广顺团队在一篇论文中也给出了人虎共存的新思路,他们发现,离牧场越远的地方,东北虎越易出现,在东北虎野生猎物分布少的地区,东北虎更可能捕食家畜。他们根据老虎和人类在多个时空尺度上的使用情况,将人类和老虎使用的区域划分为低、中、高风险区域,这样的划分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人虎相遇的风险,促进人虎和谐共生。

“紧急避险”

被咬伤的村民是否有权申请赔偿?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琦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所以,受伤村民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和程序需要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上述黑龙江省林草局召开的会议也强调,要稳妥推进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各地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依法依规推进受伤、受损群众相关补偿工作。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邵汀曾对央视新闻表示,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适用“紧急避险”,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张琦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减少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尽量避免伤害到野生动物,优先考虑采取非致命性的防卫措施。如果确实发生了野生动物受伤害或死亡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后续的处理。

张明海建议,老虎进到村庄、学校或者乡镇,人们不必惊慌,要迅速找到可以躲避的地方,躲到房屋内或者隐秘的地方,把门窗关好,一定要保持安静。在公路上、森林里、农田里遇到老虎,最重要的要求是千万不要惊慌,一定要慢慢后退。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潇湘晨报、新京报)

编辑:胡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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