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网友汤先生发帖称,他通过第三方购票平台花费470元购买了一张北京飞宜昌的机票,后因行程变化进行了改签。数日后,汤先生在行程结束开具发票时才发现,他改签后被另外收取了894元“退改费用”,接近原票价的两倍。
11日,相关平台回应记者称,“退改费用”中包含了机票差价和改签手续费,且平台一直以来都将两者归为“退改费用”进行开票。有律师表示,这种未清晰列明费用构成的发票,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据汤先生讲述,此前,他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了一张2025年12月30日从北京飞往宜昌的机票,票价为470元。当年12月26日,因行程变动,他将机票改签至当月27日,“在我退票的时候,平台提示我如果改签同航空公司的机票,就可以不收取退改费。”于是,汤先生根据提示进行了行程改签。
2026年元旦过后,汤先生为行程开具发票用于报销,才被同事提醒,这趟行程开票信息上的“退改费用”远远超出机票费用。汤先生提供的发票明细显示,开票总价为1364元,其中470元为“代订机票产品”,894元为“退改费用”。“平台扣款扣的是银行卡,我一直都没注意,开完票我也没仔细看明细。”汤先生质疑,“退票费用”为何是机票价格的近2倍?

11日上午,平台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汤先生于2025年12月16日购买了一趟12月30日从北京大兴飞往湖北宜昌的中国国航航班机票,当时花费的费用总计为558元(含机票470元、保险40元、全能保障服务48元)。后于12月26日早上6时40分提交了改签至27日起飞的申请,由于飞行时间临近,机票价格实时浮动,新票价高于原价,因此产生了780元差价及114元手续费,共计894元。

另一客服人员解释,平台“免收退票费”提示实指汤先生购买的全能保障服务可抵扣部分手续费,但该服务不涵盖机票差价。旅客购买该产品后,如果需要改期机票,在原计划起飞前七天改期可抵扣100%手续费,48小时至七天之内改期可抵扣50%手续费,48小时到起飞前可抵扣25%手续费。该客服人员补充,汤先生当时可以减免50%手续费,但后台显示他放弃使用了。
随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核实汤先生行程后告诉记者,航司确实收取了894元的退改费用,其中为114元手续费及780元差价。客服人员补充,若旅客购买经济舱V舱以上舱位,且在航班起飞前7天以上改签,可免手续费,但仍需补差价。
对此,汤先生质疑,如果是票价浮动增收的价格,为什么补的飞机票差价会显示在开票信息的“退改费用”中,而不是与票价开具在一起?
平台工作人员解释,平台一直将改签中涉及的手续费和机票差价归为“退改费用”进行开票,如果旅客报销需要明细的话,平台建议开具电子行程单。
针对此事,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旅客自愿变更客票或者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国航在官网公布了《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其中规定旅客自愿退票按国航的客票适用条件退费,而国航的《国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已经对不同价位不同时段的退费比率有详细规定,最高手续费不超过75%。因此,汤先生的相关退费情况可能存在问题,但由于网友通过第三方平台购票,第三方平台属于法律规定的航空销售代理人,也有权设定退费办法。
马俊哲补充,发票中将机票差价全部归入“退改费用”的做法,有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合规的操作应当是清晰、分项列明费用构成,例如分别列示“改签手续费”和“机票差价”。

为什么机票退改费用频惹争议?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授许凌洁介绍,机票销售一般分为直销(航司官网、App、电话等)、分销(以OTA在线履行代理平台,其他第三方平台以及其他销售代理商代理销售机票)。
退改费争议包括:高额退改手续费比例不合理;退改规则不透明且表述模糊,平台常将退改规则隐藏在冗长格式条款中,消费者难以注意。国际航线退改规则更为严苛,叠加平台服务费后费用更高,但对消费者往往缺乏清晰的费用构成说明。
许凌洁分析,第三方平台(OTA)通过加收退改手续费或“退高买低”操作赚取差价,部分平台甚至将退改费作为主要利润来源;航司对第三方平台销售代理协议的履行监管不足;行政监管主体对第三方平台销售方监管不足;部分平台未直接对接航司系统,退改需经多层代理商,流程复杂且透明度低。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志宏认为,在平台销售的情况下,或存在平台上的销售代理人过滤航空公司退改政策的情况,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均开设了便利的咨询确认渠道,消费者如果有疑问可及时向航空公司投诉,航空公司会通过与销售代理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约束,平台也应当履行电子商务法以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的义务。
李志宏还提到,目前主要矛盾是旅客在购买机票时自愿选择了特定航空服务产品,也勾选了相应的运输条件和客票使用条件,但发生纠纷时往往声称“不了解内容”,或者事后对勾选的内容提出反悔,长此以往将无法形成稳定的运输合同预期,对于遵守运输条件和客票使用条件的旅客也不公平。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