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正式实施,遇拒收现金可维权。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
《规定》指出,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拒收理由五花八门
早在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处罚案例予以公示,涉事单位包括邮政公司、房地产公司、餐饮公司、保险公司等,拒收场景五花八门,有的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支付快递费,有的拒绝现金缴纳房屋差价款,有的拒绝现金购买早餐……

梳理此前公布的多起案例,被处罚对象往往列举诸多“理由”,比如“无法找零”“用餐高峰忙于备餐、无暇收取现金”等,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现金地位不可撼动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介绍,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和最基础的支付工具,是向全社会提供的基础公共产品,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最大化。
目前,现金使用以农村地区和老年人(65岁以上)为主,特别是县域老年人对现金依赖较强。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中经常用现的人数占比超过75%。其中,县域老年人经常用现人数占比为80.4%,城市地区老年人经常用现人数占比为67.6%。此外,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小微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使用现金也比较多。
特定人群的强依赖之外,现金支付的特定场景意义仍是难以替代的。如有受访者表示在没有信号、包红包礼金的时候还是会选择现金。
如果遇到现金支付不畅问题如何处置?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遭遇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时,公众可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文汇报、新华社、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