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发的海珠区怡乐花园,投诉人称噪声就来自六楼。受访者供图
录数百条音频为证;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噪声扰民不听劝可拘留
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噪声扰民不听劝的,可以处以拘留。日前,来自广州市海珠区的刘女士就向记者报料称,自2025年7月起,他们一家饱受噪声困扰,连续一个月录制了数百条噪声录音,其间几次报警、多次找物管处和海珠区新港街祈乐社区居委会,暂未得到有效解决。律师提醒,若能证明该噪声已超出合理容忍范围,楼下住户无容忍义务,楼上住户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新快报记者 金瑜
·投诉
噪声困扰数月
4岁半孩子夜间频惊醒
楼上新搬入两名合租女性后,住在海珠区怡乐花园某栋五楼的刘女士一家便陷入长达半年的噪声困扰。据刘女士自述,楼上住户作息颠倒,白天睡觉,从下午1时左右醒来后持续折腾至凌晨四五点,噪声主要包括拖拽椅子、重物坠落、小狗刨地等,后期还出现疑似抛球等声响。
刘女士称,这种困扰已持续数月,4岁半的儿子频繁被惊醒,出现入睡困难等情况,还会主动提及“楼上在拖椅子”。刘女士说,她本人长期失眠,需依靠安眠药入睡,即便服用药物仍会被噪声惊醒,夜间起夜时需佩戴耳塞以防噪声。其丈夫付先生作为大学老师,因噪声影响无法正常参与线上讲座。为了保存证据,刘女士连续一个月录制了数百条噪声录音,筛选出100多条清晰音频,其间几次报警、多次找物管处和街道居委会,暂未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
多方证实噪声存在,物管称已尽力协调
到底六楼住户是否真的存在噪声扰民情况呢?1月8日,新快报记者来到刘女士所在的怡乐花园进行走访调查。
“他们(六楼住户)确实有弄出声音,拖桌子、搬东西。”保安莫师傅告诉记者,在白天值班期间,曾多次应物管要求上门查看,也曾当面劝阻过楼上租户。
物管处相关工作人员称,接到噪声投诉后均第一时间派保安到场核查,也曾多次尝试协调双方见面沟通。此次新租户入住后,物管处曾要求租户处理好养狗问题,租户后续将狗带走,但噪声问题仍未解决。物管处表示,因无执法权,只能提供沟通平台,目前双方未能见面协商的主要原因在于六楼租户不愿出面。
·回应
多次敲门无人应,双方协商仍有待推进
1月8日16时许,新快报记者跟随物管处人员、保安前往六楼所在的住户核实情况,多次敲门后均无人响应。保安称,当日未见到该租户出入,无法确认屋内是否有人,此前也曾出现过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仍无法有效沟通的情况。
海珠区新港街祈乐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称,经居委会及社区民警协调,已征得该租户同意,定于1月8日23时上门协商。
律师说法
若房东未尽管理义务 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提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此,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何生廷律师指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噪声扰民”劝阻未强制要求书面形式,若有证人、视听资料佐证劝阻真实发生,且物管已尽告知义务,口头劝阻同样合法。
何律师建议物管在处理噪声问题时,需及时响应并现场核查取证,明确噪声是否存在及来源,主动组织双方调解,对多次劝阻拒不整改的情况,应及时向街道办、居委会反映;市民若遇物管不作为,可向居委会、业委会等部门反映并要求介入。
在司法实践中,单纯手机录制的音视频因难以准确反映噪声分贝、明确来源,证明力可能受限,但长期、故意制造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安宁的,即便未超分贝限值,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何律师还提醒,受噪声污染的居民可将租户、房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若房东未尽管理义务,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构成侵权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保留能证明噪声存在、强度、持续时间及来源的关键证据;二是证明该噪声已超出合理容忍范围,例如室内拍打篮球、跳绳等非日常生活行为产生的噪声,楼下住户无容忍义务,楼上住户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