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举报情人诈骗700余万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12年!女子辩称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的说法未被法院采纳,家属称将上诉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1-05 19:59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1-05

从万米高空写下的情书,到以“一般朋友”报案,这段关系背后的金钱纠葛,日前有了新进展。

2026年1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家属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2025年12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案件回顾:

从“万米高空情书”到以“一般朋友”报案

这起案件的时间线可追溯至十余年前:2012年前后,时年40岁的马某某在哈尔滨结识刚上大学的李某某,此后二人维持亲密关系 —— 马某某曾在2015年万米高空为李某某写情书,称“天天要电话要微信,感觉自己很年轻”;李某某则曾为马某某购买手机、苹果手表,提供1万美元旅游现金。

银行流水显示,2018年11月至2023年3月,马某某累计向李某某转款700余万元,李某某同期转回超120万元,资金多用于共同生活、女装店投资等。

大约2023年4月双方矛盾爆发,马某某指控李某某欠700多万元,李某某出具249万元借条后,马某某两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又撤诉,最终于2024年6月以“被普通朋友诈骗”报案。

一审判决:

认定虚构换汇骗钱

涉案金额220余万元

据判决书内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马某某结识后,以可以购买茅台酒、代为换汇等事由,双方间多次频繁往来大额资金。其间,被告人李某某为骗取被害人马某某钱款,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被害人马某某共计人民币220余万元,除部分钱款用于换汇及于案发前归还外,其余钱款用于个人挥霍。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某辩称其不构成诈骗罪,其与马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否认以换汇、审计好处费及律师费为由骗取马某某钱款。

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李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其被马某某长期包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某某以换汇、审计好处费及律师费为由骗取马某某钱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马某某向李某某转账200余万元。李某某将其中40万余元用于换汇及案发前归还,其余用于个人挥霍。

根据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集中在两方面:

其一,2019年10月至2022年8月,李某某得知被害人马某某(飞行员)需要美元用于泰国购房,谎称有换汇渠道骗取钱款,这期间马某某累计转账200余万元。为掩盖未实际换汇的事实,李某某不仅谎称钱款已通过第三方公司处理,还使用微信小号假扮第三方公司财务 “cici”与马某某联系,进一步骗取信任。

其二,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李某某又以“第三方公司换汇失败需通过诉讼解决”为由,虚构需支付审计好处费、律师诉讼费等,再骗取马某某3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相关证人证言及客观证据能够证实其诈骗犯罪行为。

判决书显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辩称,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李某某被长期包养,相关钱款往来不构成诈骗。法院认为该意见与查证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对于一审判决,李某某的辩护人从程序与实体层面均提出意见,认为变更起诉金额没有书面变更指控的文书、还有关键事实遗漏等。目前,李某某家属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该案后续的二审进展仍待关注。

来源 | 红星新闻

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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