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服兵役,现在能算入工作时间吗?广东一地法院明确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鄢敏 发表时间:2026-07-31 20:06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鄢敏  2026-07-31
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服役年限应当得到尊重与珍视

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7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黄某与仁某酒店劳动争议案中,法院明确服兵役期间计入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

黄某于1986年11月应征入伍,于1990年3月退伍,服兵役时间共3年5个月。黄某个人参保证明显示其在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连续参保,合计约7年6个月。黄某于2022年5月入职仁某酒店,于2024年7月离职。之后,黄某向酒店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认为其服兵役期间应计入累计工作时间。仁某酒店仅认可黄某入职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黄某遂诉至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及人社部相关规定,服兵役期间属于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入累计工作时间。黄某累计工作时间已达10年,依法应享受每年10天带薪年休假。法院遂判决仁某酒店向黄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仁某酒店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指出,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服役年限应当得到尊重与珍视。本案明确将服兵役期间计入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体现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彰显了尊崇军人的价值导向,对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劳动权益具有裁判引领作用。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陈虹伶 刘卉

编辑: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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