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名少年穿着拖鞋骑自行车,用背带将幼童悬挂在胸前,在湿滑路面上穿行车流,场面十分危险。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守护孩童出行安全。

随着暑期到来,骑行成为不少学生选择的出行方式。但由于部分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涉学生骑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惠州交警结合典型案例,发布学生骑行安全警示。
未到法定年龄,严禁上路骑行


交警提醒
・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行儿童自行车,只能在训练场、小区或公园等非公共道路区域,且在家长的陪同监护下骑行。
・未满16周岁的孩子尽管看起来像个“小大人”,但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驾驭能力还远远不够,难以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因此,家长一定要担起监护教育责任,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看管好电动自行车钥匙,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同学们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未到法定年龄千万不要骑行上路。
随意横穿马路,极易酿成祸端


惠州交警提醒
・年满12周岁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或家长骑行带孩子上路时,应走非机动车道,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马路右侧行驶。如果随意变更车道或者在车流中穿行,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不戴安全头盔,等于放弃最后一道防线


惠州交警提醒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在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骑行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危险一触即发

交警提醒
・“炸街”车制造出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炸街”车除了制造噪音,往往还伴随着超速、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大家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炸街”车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会给伤者个人和其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痛苦。
警惕车辆盲区,远离致命危险

惠州交警提醒
・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有2米左右的危险区域,如果紧贴大型车车身骑车,那么在车辆转弯时就极易将骑车人刮倒,其后轮还可能从人身上碾压而过,非常危险。
・请家长教育孩子远离车辆盲区,不在大型车辆周围(尤其是车头车尾)骑行,不在道路施工场所附近逗留或穿行。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预防。交警再次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未满12周岁不可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家长要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让安全出行成为暑期生活的坚实底色。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广州广播电视台、惠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