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吸引关注,将狗单独放在驾驶位上后使用自动泊车功能停车,上海警方:行政处罚!交警提醒: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7-11 22:26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7-11

7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发布消息:

2026年7月4日,石某(女,38岁)驾驶小客车行至余庆路路边停车位时,为吸引他人关注,将宠物犬单独放在驾驶位上后,使用自动泊车功能停车,引发路人围观。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已对石某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

共分为六个级别:

L0为应急辅助

L1为部分驾驶辅助

L2为组合驾驶辅助

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

L4为高度自动驾驶

L5为完全自动驾驶

如今,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的车辆所配备的,均属于L2级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能驾驶”功能,对驾驶人来说承担的是“助手”功能,只是分担开车压力,无法像人一样,应对所有复杂多变的交通场景。

驾驶人在开车的时候使用了“智能驾驶”,如果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还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因为这种情况之下,明知分心驾驶,有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的隐患,所以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近年来

因过度相信和依赖“智能驾驶”

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

2026年2月,江西樟吉高速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驾驶员在尝试使用“智驾”辅助功能时双手离开方向盘,导致系统因未检测到握力而自动减速停车,后方大货车避让不及撞上,两车受损,所幸无人受伤。

2025年4月,上海浦东,一男子驾驶车辆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超出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驾车过程中弯腰捡拾饮料瓶疏于观察前方路况,车辆径直撞上2名道路养护工人,致一死一伤。

2025年3月,包茂高速(北往南)2184km处发生小汽车追尾大货车事故。小汽车驾驶员称,他和朋友吃完宵夜后,疲劳状态下仍强撑着驾车上了高速公路,随后他开启了车辆的自动驾驶功能,然后打起了瞌睡,行至事发路段时,自动驾驶系统未能及时识别并规避已经变道过来的货车,其也未能及时发现并做出反应,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再次提醒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脱手脱眼不可行

过度依赖“智驾”弊端

1.限制应变能力:使用自适应巡航后,驾驶员可能会对车辆的速度控制产生一定程度的依赖,降低了对路况变化的应变能力。

2.过分依赖系统:过度依赖自适应巡航功能,可能导致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反应能力下降。

3.系统故障风险:如果辅助驾驶系统出现故障,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甚至引发车辆失控。

4.不适用于复杂路况:在夜间道路、交通拥堵、施工路段等复杂路况下,自适应巡航可能无法正常工作,或错误识别、误判障碍物。在山路弯道较多的道路上,使用自适应巡航有一定安全风险。

5.驾驶员容易分心:驾驶员可能会因为系统的自动化而放松警惕,容易分心,甚至疲劳驾驶,从而影响对道路的观察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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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综合警民直通车-徐汇站、应急管理部、浙江公安、浙江交警

编辑:王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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