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太阳照常升起,每天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社会新闻发生。有些事,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但有些事,并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空间。比如这两天关于占用私人车位的一个热搜。
湖南长沙某小区一名女子占用私人车位多日,物业要求挪车时女子称“出差三四天”,然而好几天过去了,女子依然不露面。车位业主表示,他的诉求很简单,只想要个当面道歉,但从始至终这位女车主都不见人影。无奈之下他用U型管把女车主的红色小车堵在自己车位上。
女车主拒绝沟通、两次报警。这种“占你车位,还要让警察来管你”的逻辑,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的范畴,触及了社会交往的底线。之所以说触及了社会交往的底线,是因为人的社会属性要求个体有最低的道德标准,但强占私人车位一点都不觉得心虚,这一道德底线之下的姿态,已非正常人所能理解。
当我们听到、看到各种匪夷所思的社会新闻时,往往会诧异于“怎么会有这样的人”。遗憾的是,社会广阔,人群庞大,一种值得借鉴的态度是,对生活中碰到的各色人等,不妨抱有一点理解之同情。因为人性真的很复杂,人性中的崇高和卑劣都可以极端到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理直气壮占用别人的车位而不觉得心虚,这样一种极度自私,不过是人性恶的表现罢了。
我们当然不是要说这名女子值得原谅,只是觉得她既可恨又可怜。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她终究还只是挣扎在泥淖中的生物,即便已经开上了车,还是未能克服极度自利和懦弱——蛮不讲理、无理报警并不是强悍,而是一种心性的懦弱。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真的很可怜。
U型管封堵是一种“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虽情有可原,却也不宜鼓励。值得玩味的是小区其他业主的反应,他们了解此事后,自发在车旁标注“车位有主”等字样声援业主。邻居们选择站在规则一边,而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种无声的声援是对侵权者的舆论施压,也是对规则秩序的集体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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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占用私人车位就是不对,就是理亏。邪不压正,民法典对私有合法财产的保障有明确的条文,业主的合法权益终将得到应有的保障,毕竟“丛林法则”绝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当喧嚣过后,闹剧结束,但愿未来那位女车主能够自渡,或者有人可以渡她。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林如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