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低价团购引流推销高价套餐 被判构成消费欺诈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可欣 发表时间:2026-07-04 08:53
金羊网  作者:李可欣  2026-07-04
揭露了低价团购引流、高价套餐推销、指定贷款平台办理分期等美容消费乱象,引发广泛关注。

《一杯奶茶钱引进门,几万贷款难脱身?》追踪,法院一审判决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可欣

一张售价56.9元的团购券,将刚参加工作的女孩小张(化名)带进了一家位于广州海珠区的连锁祛痘机构。原本只想做一次基础清洁护理的她,在一次次“皮肤检测”“方案升级”和“分期付款”的推销中,先后购买了多个高价项目,并办理多笔贷款,总消费近6万元。2025年4月23日,《羊城晚报》以《一杯奶茶钱引进门,几万贷款难脱身?》为题对此事进行报道,揭露了低价团购引流、高价套餐推销、指定贷款平台办理分期等美容消费乱象,引发广泛关注。

时隔一年,这起案件迎来新进展。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美容院在未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的情况下,以医疗美容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构成消费欺诈,判令美容院退还相关费用54514.5元(含生活美容和涉医疗美容消费),并支付涉医疗美容部分的3倍赔偿128400元。

一审认定侵入性项目属医疗美容

本案一审判决的核心争议并非贷款本身,而是涉案项目究竟属于生活美容还是医疗美容。

判决书显示,法院围绕“微雕收细”“杀螨”“祛印”“色素”“肽能细胞激活”等多个项目进行了逐项分析,并结合商家宣传资料、操作流程、顾客服务档案、市场监管部门意见等证据进行认定。

法院认为,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涉案“微雕收细”等项目宣传中明确提到通过微晶、导入等方式将产品成分突破皮肤表皮屏障、进入真皮层,且消费者接受服务前需消毒、术后出现皮肤发红、数日不能沾水等表现,与普通生活美容存在明显区别,应认定属于医疗美容范畴。

法院指出,被告经营范围仅为生活美容服务,并未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却以医疗美容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未如实告知项目真实性质及自身资质,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消费欺诈,因此支持消费者关于医疗美容项目“退一赔三”的诉求。

对于属于生活美容范畴且已经实际消费的项目,法院并未支持3倍赔偿,而是根据具体消费情况分别计算退款金额。

一审对医疗美容边界作出认定

“这份判决最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边界作出了较为明确的司法认定。”本案代理律师,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表示。

何生廷介绍,近年来,一些美容院、美容工作室常以“纳米微晶”“无针导入”“中胚层护理”等概念宣传项目属于普通美容,但实际操作中这些项目已经突破皮肤表皮屏障,具有侵入性。

“一审判决打破了行业中一些常见的宣传话术。”何生廷表示,法院明确指出,创伤性或者侵入性并不仅仅意味着使用注射器进行针刺注射,通过微小针状材料或者相应工艺技术突破皮肤屏障、形成渗透通道,同样属于医疗美容。他表示,区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关键不在于商家如何包装概念,而在于项目本身是否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是否突破皮肤表皮屏障。

“普通生活美容仅限于皮肤表层清洁、护理和保养,不会破坏皮肤屏障;而微针、纳米微晶导入等项目,本质上属于医疗美容,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何生廷说。

“退一赔三”适合哪些美容纠纷?

美容消费都能“退一赔三”吗?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琼结合本判决情况表示,并非如此。

卢琼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

“本案能够适用‘退一赔三’,关键在于美容院没有医疗美容资质,却刻意隐瞒服务真实性质,将医疗美容包装成普通美容护理,消费者是在错误认识下接受服务,因此法院认定构成消费欺诈。”如果法院认定项目仅属于生活美容,即使商家存在服务质量问题、退款纠纷,一般也只是支持退还未消费部分费用,并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这也意味着,“退一赔三”并非美容消费维权的“通用答案”,而需要结合具体项目性质、商家资质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进行综合判断。

预付式消费时需尽早保存证据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深陷美容消费套路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其中有不少消费者面临维权困境。消费者在面对此类预付式美容消费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何生廷建议,消费者应尽量在消费过程中同步固定证据,而不是等发生纠纷后再补救。

首先,消费者应保存低价团购页面、门店宣传海报、聊天记录等材料,重点留存商家夸大皮肤问题、诱导购买高价套餐等内容。

其次,消费者应尽可能拍摄仪器设备、项目宣传册、操作流程,尤其是涉及消毒、微针操作、术后修复等环节的视频或照片,以便证明项目是否属于侵入性医疗美容。

此外,每次消费结束后,消费者应及时拍照保存顾客服务档案、消费记录等原始材料。“本案中,消费者保留了此前拍摄的服务档案,与商家后续留存的档案进行比对,发现存在增写、涂改服务内容的情况,这也成为法院审查的重要证据之一。”

对于已经办理“医美贷”“美容贷”的消费者,卢琼提醒,贷款关系与美容服务合同属于两个独立法律关系。一方面,可以及时与贷款平台沟通案件情况,申请暂缓催收、停止新增逾期记录,并保留协商过程;另一方面,应积极与商家协商退款,若达成退款方案,务必形成加盖公章的书面协议,避免仅凭口头承诺维权。

“如果美容院仅具备生活美容经营资质,却开展微针、微晶导入、中胚层导入等侵入性医疗美容项目,同时故意隐瞒项目真实性质和自身资质,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依法要求‘退一赔三’。”卢琼说。

目前,该案件仍处于上诉期,其最终结果仍有待进一步司法程序确认。但无论最终裁判如何,这一现实案例都在提醒求美心切的消费者:面对层出不穷的美容消费营销,保持理性、留存证据,比任何“变美承诺”都更重要。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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