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之死引发的调查:广州立德宠物医院被查实多项违规,两起案件已立案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罗清峣 发表时间:2026-06-23 18:54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罗清峣  2026-06-23

羊城晚报此前报道,刚满6岁的家猫“奔奔”因呕吐前往广州立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117铺)就诊,被诊断为“细菌性胃肠炎”。一天后,奔奔转至广州立德宠物医疗中心有限公司(118铺)复诊并离世。

立德动物医院与立德宠物医疗中心相邻而立

此前报道中,记者调查发现,118铺《动物诊疗许可证》载明“不含颅腔、胸腔、腹腔手术”,但其网络平台曾展示涉及腹腔手术的“胃扭转复位术”等案例,电话咨询中,工作人员亦曾表示可开展“子宫蓄脓手术”。对此,院方此前回应称,118铺不开展腹腔手术,相关手术由隔壁117铺开展;117铺《动物诊疗许可证》未注明“不含颅腔、胸腔、腹腔手术”的限制。报道刊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奔奔主人刘女士就涉事机构动物诊疗资质、诊疗规范、经营行为等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

6月10日至11日,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分别就相关举报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根据三部门公布的核查情况,此前举报涉及的动物诊疗资质等部分问题仍在进一步核查中;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已发现涉事机构在收费告知、广告信息展示、格式条款使用以及射线装置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其中两起案件已正式立案。

市监局:

病危通知书涉嫌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责任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11日答复称,执法人员分别于5月25日、6月2日前往涉事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关于收费问题,市监局核查发现,上述两个经营主体“未在消费者缴费之前告知具体费用明细,采取先缴费后出账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其改正。

关于兽医执业年限等宣传信息,市监局表示,涉事机构能提供相关从业人员学历、资格等材料,但存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情况;网络平台展示的从业年限“是按照年份计算的,当输入兽医取得的资质时间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年限,导致从业时间增加一两年”。市监局认定,相关展示信息存在“无出处、不准确”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已责令改正。

市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日再次到被举报人的经营场所检查,现场发现被举报人广州立德宠物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内供消费者签收的《立德动物医院病危通知书》涉嫌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利用格式条款的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市监局已于6月3日对此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针对117铺与118铺是否混同经营,市监局答复称,“这两个单位均属独立的经营主体”。关于共用设备资源是否合规,市监局表示需咨询海珠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曾在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下

使用CT、DR设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在6月8日出具的答复中披露,经深入调查并调取2023年以来台账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至11月13日期间,在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了已注销单位遗留的CT、DR设备为动物开展放射检查并收取费用”。

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已于6月4日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借用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表示:“经查,广州立德宠物医疗中心有限公司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始终用于其自身许可场所内的CT、DR设备,未发现直接交给广州立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使用的情况。两家公司有转诊业务合作,但未发现许可证借用行为。”

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相关举报事项正在核查

海珠区农业农村局6月10日答复称,针对刘女士举报的涉事两家公司涉嫌无证经营、使用未备案兽医以及违规诊疗等问题,“我们决定予以受理,线索正在核查中,并依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在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截至发稿,相关案件仍在办理过程中。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图 | 罗清峣、实习生 刘潇屿

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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