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某小区物业群里一则“公开悬赏捕杀流浪猫”的消息引发争议。
网传告示显示,小区近期常出现一只三花猫抓伤、咬伤人员的情况,并悬赏200元捕杀。有网友爆料称,该告示张贴后,业主群内有人商议围堵、捕杀的办法,言语间满是猎杀之意。



事件发酵后,有网友称已有人将这只三花猫成功救助,检查以后才发现它刚生下幼崽。目前猫妈妈和幼崽已妥善安置,等待好心人领养。

对此,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维护小区安全可以合理管控,但悬赏捕杀、私自猎杀超出合法权限。
关于物业悬赏捕杀行为的法律边界,其一,物业公司没有执法处置权限,根据《动物防疫法》,流浪动物收容处置归口农业农村部门,物业仅能履行协助驱赶、报备隐患的义务,无权发布悬赏捕杀公告;其二,公开悬赏猎杀动物违背公序良俗,悬赏广告内容违法属于无效约定,一旦有人使用捕兽夹、鼠药等方式捕杀,若误伤业主、儿童,物业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放毒药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其三,正确合法方式:物业应当联系属地城管、动物救助机构,进行专业捕捉、隔离检疫,存在攻击风险的统一合规处置,不能以现金悬赏方式鼓励业主捕杀。
若流浪动物抓伤人,伤者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医接种疫苗,保留就诊票据;同步向物业、社区报备隐患;协商赔偿不成可通过居委会调解或诉讼维权。依据《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相关规定划分责任:
1. 物业公司:长期放任流浪动物聚集,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业主被抓伤后,物业因管理存在过错,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 长期固定投喂业主:持续定点投喂导致流浪猫长期逗留聚集,发生伤人事件,投喂人需承担一定比例民事责任;
3. 受伤业主:主动逗弄、近距离接触流浪猫导致受伤,自身存在重大过失,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周律师提醒,小区流浪动物治理需要兼顾人身安全与处置方式合法性,极端捕杀方案不可取,建议社区、物业、救助方三方协作,以捕捉、绝育、转移安置的方式长效管控,化解双方矛盾。
来源 |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