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有妇之夫产生感情纠纷,砸碎其电动汽车玻璃,又驾车撞其妻子车辆3次致车损坏、人受伤;法院: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一年一个月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6-24 18:01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6-24

近日,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女子蒋某因与有妇之夫柳某产生感情纠纷,她砸碎了柳某的电动汽车玻璃。看到柳某妻子后,蒋某朝她驾驶的车身左侧连续碰撞3次,致使柳某妻子额头受伤、车辆毁坏。法院认定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2025年2月12日上午,蒋某驾车来到柳某家门口,拿砖头将柳某家门窗玻璃砸碎,又将柳某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汽车前后挡风玻璃、右前门车窗玻璃砸坏。随后她赶到柳某所在公司门口,试图找柳某。其间,柳某妻子开车来到公司门口,蒋某见状,驾车朝其驾驶的车子左侧连续碰撞3次,致使柳某妻子额头受伤、车辆毁坏。经鉴定,被毁坏玻璃、车辆损失价值3万多元。

案发后,蒋某经警方传唤主动到案,赔偿了柳某5.7万多元,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经司法行政机关评估同意对蒋某进行社区矫正。最终黎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现代快报

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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