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阳,“渝见小面”被“遇见小面”告了,老板崩溃大哭:“我们店开了快两年了,我就是重庆人,'渝’和'遇’不同音不同形怎么就商标侵权了?”老板表示,自己就是重庆人,所以用了“渝”字,门头、店内设计完全不一样。
老板称对方说得赔7-8000元,自己八块钱一碗面,至少得卖一千多碗。原告律师表示,都是卖小面的店,4个字有3个字一样,构成整体相似。

“遇见小面”把“渝见小面”告了
原告律师:起诉不代表胜诉
“遇见小面”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双方的经营范围都是餐馆,主营的都是小面,“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四个字中有三个字一样,构成整体相似。律师还表示,要考虑整体环境和音意整体比对,不能只看单个字的字形差异。
据了解,“遇见小面”是一个起源于广州的连锁餐饮品牌,截至2025年底已在全国开设数百家门店,并于2025年12月在香港交易所成功上市。律师强调,本案属于正常维权,起诉不代表胜诉,最终结果还看法院判决。


老板娘:经营范围仅限于南阳本地
准备应诉举证
面对原告方面的说法,毛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她和丈夫二人都是重庆人,在店名中使用“渝”(重庆的简称)字,意在表达正宗重庆风味,完全没有攀附品牌的主观意图。毛女士表示:“我就是重庆人,字音、读音、字形都不一样,我没有刻意模仿你来赚钱。”
此外,毛女士认为,店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南阳本地,客户群体主要是周边两三公里的居民,不会对主营一线城市的“遇见小面”生意造成实际影响。她补充说,目前已经积极咨询了律师,准备应诉举证。
有网友提出,“渝”和“遇”字形与含义差别显著;也有网友建议,取名还是尽可能规避相似商标。



律师解读:本案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告诉记者,本案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
依据《商标法》、《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相关条文来看,商标读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不直接成立商标侵权,商标近似判定,需结合音、形、义、整体标识、消费场景综合判定。司法裁判核心参考标准为消费者品牌来源混淆可能性,同时一般要求商户具备主观仿冒恶意,两项条件通常缺一不可,仅凭单纯文字、读音近似,大概率无法定性商标侵权。
本起事件中需要关注到:
第一,“渝”为重庆市法定行政区划简称,属于商标法项下公共通用地理词汇,经营者善意使用地域简称标注菜品产地、籍贯,属于法定正当使用行为。“遇见小面”品牌可以把“遇见”注册为私有商标,但无权独占“渝”这个地域用字、垄断“yu”这个读音。
第二,“渝见小面”店铺所在地南阳并无“遇见小面”线下门店,品牌未形成本地市场知名度,本地餐饮消费公众可能没有品牌认知基础,大概率不存在关联关系、品牌来源混淆的客观基础。
第三,“渝见小面”这家夫妻小店门头、装修、菜品全盘独立,可能并不存在模仿、蹭热度行为。店主本就是重庆人,取名可能只是标注家乡风味,主观无侵权故意。
律师指出,“遇见小面”作为港股上市的大型企业有商标维权权利,这无可厚非,但维权要有边界,维权打击的是刻意山寨、高仿蹭流量的门店,而非本分经营、用地域简称取名的小微商户。
遇见小面相关负责人:已撤诉
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据南方都市报6月13日报道,遇见小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品牌方注意到,近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律所对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发起的商标维权行动,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了解情况后,企业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遇见小面也是从一家小店发展到今天,深知创业不易,尊重每一位经营者的辛勤付出。
同日,“渝见小面”老板娘向记者表示,她于6月12日晚收到声称是对方律师的信息,称遇见小面已准备撤销起诉。至于后续是否延用“渝见小面”名称,她表示暂不确定。
记者查询美团,平台显示南阳市并没有遇见小面门店,而“渝见小面”门店则主要销售豌杂面、酸辣粉、牛肉小面等菜品。窄门餐眼显示,截至5月14日,遇见小面全国拥有543家门店,但在河南省并未有门店。
遇见小面于2014年在广州创立,门店主打菜品包括红豌豆杂面、金碗酸辣粉、老麻抄手等。2025年12月,遇见小面登陆港股上市,成为“中式面馆第一股”。据遇见小面2025年财报,2025年,其收入为16.22亿元,同比增长了40.53%,净利润为1.06亿元,同比增长了74.83%;毛利率同比提升了1.88个百分点至67.60%。天眼查显示,2024年以来,遇见小面有4起商标权纠纷的相关法律诉讼,且公司均为原告。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重庆晨报、中国新闻网、河南民生频道、中青报·中青网、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