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看过来!世界杯赛事发朋友圈或构成侵权,这些版权红线不要踩→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6-13 22:27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6-13
这才是观赛的“正确姿势”

 

近日,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开赛,央视提醒赛事全媒体版权归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未经授权录制、剪辑赛事画面并发布至朋友圈、社交平台,或进行同步直播、传播精彩片段,可能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曾有网友、自媒体等因不当传播赛事内容遭遇账号封禁、被起诉承担高额赔偿的情况。据北京市检四分院,有网友制作东京奥运会赛事GIF动图传播,最终被判赔偿108万元。

法院明确:截取赛事节目内容制作GIF动图传播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行为人未经许可截取央视播放的赛事画面制作GIF动图的“碎片化传播”行为构成侵权。

这些版权红线不要踩!

《法治日报》专家库成员、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律师解读,了解观赛的“正确姿势”!

1.博主能否在个人账号上转播世界杯赛事,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孙宜前: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自媒体、主播私自直播、转播赛事,同时构成民事侵权、行政违法,情节严重者或担刑责。

2.博主剪辑赛事片段、配上解说发布,侵权吗?“二次创作”能否免责?

孙宜前:该行为同样构成侵权,不能免责。剪辑赛事精彩片段、搭配画面直播解说,不属于合理使用,法律后果与私自直播、转播一致。截取画面、剪辑传播侵害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便是几秒的短视频、GIF动图,若产生替代观看效果仍构成侵权,目前已有相关案例判赔超百万元。

添加解说同样不能免责,商业性解说、娱乐传播均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仅教学、纯新闻报道等非营利场景可能例外。同时,该行为还可能侵害运动员肖像权,需额外承担赔偿责任。

3.餐厅、酒吧、商场等在经营场所播放赛事,是否构成侵权?

孙宜前:构成侵权。商家为吸引客流,在经营场所公开播放世界杯直播,侵害著作权人广播权,属于侵权行为。不少人已缴有线电视费、购买视频会员,但这仅授权家庭个人观看,不包含商业公播。商家需向央视或授权方购买公共场所播放许可,否则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长期以此营利且违法所得达标,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4.将服务器设在境外向国内转播赛事,能规避法律责任吗?

孙宜前:无法规避。将服务器置于境外,向国内用户直播赛事或提供信号链接,构成著作权侵权。依据属地管辖原则,侵权结果发生在境内,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跨境传播侵害中国大陆独家版权,同样适用侵权认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者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若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监管义务,也需承担帮助侵权连带责任。

法报君提醒:

赛事版权保护无死角,切莫心存侥幸。合法观赛、合规传播,才是对赛事最大的尊重。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大河报、法治日报、齐鲁晚报)

编辑:梁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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