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一家商铺因一则条幅引发网友热议。条幅上大字赫然写着:“120岁以上老人进店可免费领取500克金条”。而条幅角落却用小字标注——“需家长签字”。
6月11日,涉事商铺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其表示,120岁的老人可能存在,但这么大年龄老人的家长显然不会有。“打条幅是跟风,视频是自己拍着玩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大家的关注。”该负责人称。
律师:以不可能兑现的福利博流量,属虚假营销
针对这一事件,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汪俊认为,结合常识判断,120岁高龄老人已远超正常人口寿命范畴,叠加“需家长签字”的前置条件,导致该宣传客观上完全无法兑现,属于典型的以不可能实现的高额福利为噱头,博取流量、吸引关注的虚假营销行为。
依据相关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商家停止发布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汪俊建议商家在开展门店宣传、引流促销活动时,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所有宣传承诺务必真实、可落地、可兑现,杜绝利用不可能实现的条款制造噱头,避免因虚假宣传遭受行政处罚及产生民事维权纠纷。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合新闻、大象新闻、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