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全数采购上市公司试剂,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一审被判赔偿330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鄢敏 发表时间:2026-06-12 12:07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鄢敏  2026-06-12
法院仅部分支持合富(中国)提出的维权求偿金额

6月12日,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一起试剂买卖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结果: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向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30万元,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医院的全部反诉请求。

该案缘起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于2020年6月达成为期5年的试剂供应链集成合作。因医院未全数向公司采购试剂,公司屡次与医院协商不成,遂就试剂买卖合同纠纷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求偿金额为48878323.02元。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8日受理,医院于2025年9月12日就该试剂买卖合同纠纷提出反诉,反诉要求赔偿金额为5836146元。

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300000元及支付律师费80000元;驳回原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全部反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显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 涉案双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将继续通过友好协商化解双方争议。

文、视频|记者 鄢敏

编辑:陈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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