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园一处侨房陷纠纷 委托同乡看管房产被鹊巢鸠占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思泳;彭纪宁 发表时间:2026-06-11 06:43
金羊网  作者:马思泳;彭纪宁  2026-06-11
报料的黄女士表示,该房屋目前被曾受聘在此帮忙看管房屋的蔡女士夫妇霸占居住,希望他们配合搬离。

华侨后人希望收回房屋打造纪念馆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思泳 彭纪宁

在广州越秀区培正路,有一处门楼挂着写有“明园”二字的牌匾,门口还有“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2021年年底,越秀区建成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标识系统,将“秦牧旧居-逵园-春园-简园-明园-慎园-培正学校建筑群”列入“广州新河浦‘东山小洋楼’游径”,明园与东山片区一带的柏园、逵园等华侨物业被人们熟知。

近日,明园中一栋房屋,培正路8号陷入了纠纷。向羊城晚报“记者帮”报料的黄女士是培正路8号产权继承者之一陈先生的委托人,她表示,该房屋目前被曾受聘在此帮忙看管房屋的蔡女士夫妇霸占居住,希望他们配合搬离。

上世纪华侨买地建房

黄女士介绍,培正路8号的权属可追溯至1930年,是其爷爷和爷爷的堂兄弟等人共同购买。20世纪30年代,祖辈买好材料、打好地基,准备修建培正路8号的房屋,却恰逢日军攻占广州,祖辈分别逃难,明园也被日军占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祖辈回到广州,在培正路8号继续建房屋。

黄女士提供了培正路8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权利人为黄某就(曾用名为黄某初):“权利人是我爷爷的堂兄弟,也就是继承人之一陈先生的外公。20世纪90年代,陈先生在美国已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我处理培正路8号房屋的事宜。”

黄女士介绍,2025年,经多方努力,培正路8号已完成房产证更换。黄女士说:“经陈先生同意,也受他委托,房产证暂时在我手中保管。”

华侨后人希望收回房产

走进明园,可以看到园内有4栋房屋,有咖啡馆、补习机构等进驻。而其中的一栋,培正路8号房屋有两层,建筑面积约六七十平方米,加上外围地块约300平方米。

早年已离开广州,到香港长居、发展的黄女士已年过七旬,她希望能帮助房屋产权继承人之一、长居美国的亲戚陈先生收回培正路8号房屋。

黄女士说:“房屋所在地承载着一段让人无法忘怀的历史。我希望帮助家族收回房屋,进行修缮。我保留着祖辈在外国打拼时的物品,希望日后能在房屋展出,打造具有教育意义的纪念馆。”

房屋看护人不愿搬离

由于黄女士家族早已在外地发展,陈先生担心房屋被其他人霸占、破坏,2019年,他与黄女士家人商量,决定聘请江门台山端芬镇的同乡蔡女士夫妇看守培正路8号房屋。“当时快到新年了,为了让房屋有人看管,我向蔡女士每月支付两三千元,请他们帮忙看房子。”黄女士说,“没想到,当时聘请帮忙看房屋的人,现在却鸠占鹊巢”。

“记者帮”实地走访培正路8号发现,房屋显得破旧,屋顶木头、砖瓦脱落,外墙长出了青苔。房屋的窗户打开,门外有电动车、雨伞等生活物品,显示有人居住。

“记者帮”走访明园时,一位女士从培正路8号窗口探头,她主动出门和“记者帮”交谈,称自己就是蔡女士。“有一张纸(委托书)在,我干嘛要搬走。”她向“记者帮”展示了一张在2019年2月28日写的《委托书》,落款为陈先生代理人黄女士。该《委托书》提到,受继承人陈先生所托,从2019年2月28日开始,由乡亲雷某贵、蔡某香居住、看管培正路明园8号,其他任何人不得前来干涉。

黄女士也向“记者帮”证实,《委托书》是其本人亲笔所写。

记者从培正社区居委会查证获悉,蔡女士夫妇属于广州市流动人口,东山街道综合事务中心已登记在册,并未办理居住证。目前,居委没有收到关于该纠纷的情况反映。

律师:涉嫌无权占有

“蔡女士无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其居住行为涉嫌无权占有,应当立即搬离并将房屋返还给产权人。”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黄女士作为陈先生的代理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收回房屋。

王玉臣认为,虽然蔡女士提供了2019年的《委托书》,但这只是房屋看管的委托关系,双方并未建立租赁关系,委托人可以解除委托关系,“解除了委托关系,且蔡女士无租金支付行为,那么就无任何合法的居住权基础。”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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