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元榴莲仅退款”事件于6月10日经法院调解结案。买家袁某的父亲代表全家向商家程某正式道歉并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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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榴莲不认账,其中的是非对错格外分明,没什么可争议的。但对错分明,未必就是一件简单的事。商家为了维权,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包括时间、金钱和精力。此外,还有某种容易被忽视的隐痛,那就是在“讨一个公道”的过程中备受煎熬的心灵。
理论上这不是一桩大事,但我们依然对榴莲商家程先生有沉甸甸的同情。做点小本生意不容易,碰到这样吃完抹净的买家,那真是无语凝噎。据报道,程某在调解现场表示:“我等了44天,等的不是这一千块钱,是一个理。”他还表示将把这一千块钱用于公益。这些细节表明,商家并不是一个锱铢必较的人,他只是要一个说法。这是一个较真的人,同时又是一个宽容的人,无论是驱车数千公里往返奔波,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保持了令人舒适的分寸感。这是一个体面的人。
从之前的报道中,我们知道恶意仅退款的买家是一个年轻女子。在故事的句号里,出面道歉的是女子的父亲,而不是女子本人。从个体的角度,人们同样可以保有一定的理解,因为想白吃100多块钱的榴莲而引发这么大的舆论,这实在太丢人、太不体面了。很多人质疑女子本人不出面道歉而由父亲代劳,是因为害怕了才低头,而非真正认错,是没有诚意的表现。
我们不能说这是诛心之论。在之前传播的程先生上门交涉的视频中,女子气势汹汹的言辞让人胆寒,这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一个人一贯以来的认知和教养。认知和教养的进化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期待一次教训就完成根本性的蜕变,那真的也不大现实。
但是,我们愿意以最大的善意去揣摩日常生活的一些“平庸之恶”。倘若女子是因为感到羞耻才由父亲完成道歉,那么我们会认为她还是有希望、有未来的。如果一个人得到社会性的“不知羞耻”的评价,那这个人基本也就没什么指望了。因为她还会感到羞耻,这可以看成是价值观改变的开始,这也称得上是好事吧。只是,老父何辜,要背起这个充满耻感的榴莲之锅。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林如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