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卖鸭腿,直言“小本生意讨生活”,该同情吗?|琦谈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郭思琦 发表时间:2026-06-10 18:01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郭思琦  2026-06-10
真诚可以圈粉,但绝对不能消费

今天(6月10日)一个热搜——“鹅腿阿姨”卖的是鸭腿,刷屏网络。“鹅腿阿姨”曾在清华、北大校园附近摆摊,凭借着好吃的口味和朴实的人设,获得学生们的喜欢,也让她刷屏网络。但没想到,她卖的竟是鸭腿。

6月9日,“鹅腿阿姨”在自己的顾客团购群发布公告,承认自己售卖的是鸭腿。而这场真相曝光,不是她主动坦诚,而是被上班族举报。

在阿姨的回应中,一些细节耐人寻味。她特意说明:她是被上班精英举报的,有不满意可以第一时间说,她请客也没关系,并说自己小本生意讨生活,不要为难她。记者在“鹅腿阿姨”的团购页面上看到,商品均未显示鸭腿或鹅腿。

“鹅腿阿姨”的行为该同情吗?这件事到底怎么看?

首先,过去“鹅腿阿姨”大概率真的卖过鹅腿,但后续因为种种原因,悄悄换成了成本更低的鸭腿,却始终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模糊了食材信息,直到被举报曝光才被动认错,这本质上是对消费者信任的透支。

大家之所以偏爱“鹅腿阿姨”,是因为大家愿意相信校园旁的小摊位,没有套路,所以学生愿意花时间排队,愿意自发帮她宣传。可这份信任,还是落空了。

其次,除了透支信任,还让大家无法接受的是,明明卖的是成本更低的鸭腿,却顶着鹅腿的名号,以16元的价格售卖,这无异于让大学生为自己的信任支付溢价。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廖桃叶表示,商家应当告知消费者真实的食品原料,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也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鹅腿与鸭腿在市场价格、口感风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属于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关键信息。

以鹅腿作为名头,但原材料为鸭腿,会让消费者构成混淆,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决策。而且阿姨以“鹅腿”为招牌引流、商品页面却刻意回避标注真实原料,已经超出了“昵称叫了十几年”能开脱的范围,具备消费欺诈的典型外观。如查证属实,阿姨需要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消费者有权利申请三倍惩罚性赔偿。

再者,从阿姨的回应中,很多细节耐人寻味。“请客也没关系”“小本生意讨生活”“不要为难”。听起来很委屈,可举报的背后一定不是请不请客的问题,而是消费者感受到了被欺骗。举报不是为难。小摊主“讨生活”不容易,大家都知道,但“讨生活”不能成为挡箭牌,小本生意也要建立在诚信之上。

这些年来,大家见过很多平凡摊主走红的剧本。他们靠着真诚出圈,收获流量与口碑,这是互联网最难得的善意。但如果把大家的信任当成理所当然,就会遭到反噬。真诚可以圈粉,但绝对不能消费。

如今,鹅腿阿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后续结果还未公布。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文 | 记者 郭思琦
视频制作、包装 | 记者 周敬雅

编辑:何昱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