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正常行车遇陌生大妈走近以为需要帮助,减速后被泼脏水,事后泼水者快速逃离,当事人:素不相识,已报警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6-16 15:35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6-16

6月14日早上,江苏泗阳的张女士正常行车时,见路边一位大妈持袋走来便减速停车,以为其需要帮助。

不料该大妈将水袋扔向车前挡致脏水泼洒,随后快速逃离。

张女士称与对方素不相识,事后在家人劝说下到辖区派出所备案。

据法律专业人士解析,往他人车上泼东西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如果主观上具有毁坏车辆的故意,客观上存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来源 | 安徽经视、大河报、湖南交通频道等

编辑:杨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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