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16日开庭,被害人母亲哭诉事发经过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6-15 11:53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6-15
成都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将于6月16日开庭。6月14日,受害者王紫雅母亲王女士表示,已委托律师申请对被告人重新进行精神鉴定。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梁某滢本人曾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

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梁某滢提出上诉。此案二审将于6月16日开庭。

6月14日,记者在王紫雅家中见到了其母亲王女士,她神情憔悴,家中摆满了女儿生前的照片,还摆放有网友赠送的多束鲜花。

王女士告诉记者,6月12日四川省高院已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主要讨论焦点在于事发时被害人和行凶者谁先动手,及行凶者提出的正当防卫等。此外,她更换了一名代理律师,并提出了对被告人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目前还未收到法院方的明确回复。

王女士表示,她收到二审开庭消息以来,一直十分悲痛,难以入眠,经常晚上只能睡着两三个小时。6月9日是王紫雅遇害两周年,她前往墓地祭奠,“我是女儿唯一在世的直系亲属,我一定要为她讨回公道。”她身上佩戴着女儿生前最喜爱的雏菊。她表示,对方试图以正当防卫为由上诉脱罪,这让她难以接受。

“距离我女儿遇害已经过去735天。”王女士表示,这700多个日日夜夜,每一天对其而言都是煎熬,她希望二审能有一个理想结果。

此前报道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一审后,被害人方代理律师称向检方申请抗诉未获成功,会协助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梁某滢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滢在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居住期间,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对同小区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住户曾因此与其发生争执而报警,民警处置后要求梁某滢家人对其严格管理。

2024年6月9日,梁某滢再次在上述小区对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在敲击被害人王某雅家房门时,王某雅通过“猫眼”看到梁某滢在其家门口吐痰,遂通过其母联系小区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二人随即发生争吵,进而在进门处抓扯、打斗。

其间,梁某滢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切划王某雅左胸部、头面部等处,王某雅拿起门厅鞋柜上一中空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面部,保安上前制止无果。打斗中,王某雅受伤倒地,保安拨打电话报警,王某雅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成都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青岛新闻网、南方都市报)

编辑:康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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