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财务1年给自己多发780万工资,大部分用于打赏主播!法院判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6-09 22:23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6-09
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从2023年12月到2025年初,虹口区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经理陈某拿到了780多万元工资,但是公司对此毫不知情……6月9日,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件。

陈某某是虹口区某大型购物中心财务经理,掌握公司U盾,有权限从公司账户流转资金。按照正规流程,陈某应将工资单上报给领导签字确认,然后才能进行转账。2023年12月起,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未经领导签字,偷偷将公司银行账户钱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

起初,陈某只是偷偷转一点公司业务往来结算的钱,后来胃口越来越大,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时,他都会给自己多发几笔,金额从1万元到30万元不等。

2025年初,公司开展年终考核,要求财务经理上报工资收入并上交银行流水。陈某闪烁其词、一拖再拖,公司察觉异常,开展调查。陈某自知躲不过去,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陈某以发放工资名义或直接从公司业务结算账户转账,扣除个人应得工资奖金后,共从公司账户转移到个人账户钱款780余万元,侵占的钱款大多被他充值进直播平台,用来打赏主播。

“我接触到各种直播,就开始了打赏,刚开始只是很少金额,但打赏过程中主播会和我对话并对我吹捧,于是我的虚荣心就越来越大,导致我打赏的金额越来越大,直至自己资金链已经无法支持继续打赏。我就开始借钱、向父母要钱。之后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从公司套钱出来……”案发后,陈某某追悔莫及。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陈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4月,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检察官提醒,作为公司财务人员,更应严持职业操守,守住职业底线。公司更应做好财务监管,建立各岗位之间相互衔接、监督制度,定时巡查账目,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上观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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