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件193件(来电57件,来信136件),列为重点件2件。涉及大气58件、水46件、固废28件、生态27件、噪声23件、海洋1件、其他污染10件。
其中,广州45件,深圳14件,珠海5件,汕头10件,佛山8件,韶关1件,河源5件,梅州7件,惠州13件,汕尾3件,东莞10件,中山6件,江门7件,阳江5件,湛江9件,茂名7件,肇庆8件,清远4件,潮州7件,揭阳14件,云浮5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地市、单位办理。
文 | 记者 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