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155件(来电50件,来信105件),列为重点件3件。涉及大气52件、水30件、噪声28件、固废19件、生态17件、海洋2件、辐射1件,其他污染6件。其中,广州36件,深圳8件,珠海5件,汕头5件,佛山3件,韶关4件,河源7件,梅州9件,惠州5件,汕尾3件,东莞8件,中山5件,江门7件,阳江5件,湛江12件,茂名4件,肇庆5件,清远3件,潮州5件,揭阳11件,云浮6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地市、单位办理。存在1件转交多个地市或省有关部门办理的情况。
文 | 记者 许敏